[ 索引号 ] | 11500227MB1602548E/2024-00036 | [ 发文字号 ] | 渝巩固专发〔2024〕1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23 | [ 发布日期 ] | 2024-08-28 |
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领导小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专班 关于印发《促进低收入脱贫人口和未消除风险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提低增收 帮扶措施》的通知
有关区县(自治县、万盛经开区)党委(党工委)农村工作暨实 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专班,市委 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 作专班责任单位:
《促进低收入脱贫人口和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提低 增收帮扶措施》已经市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专班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代章)
2024年4月23日
(联系人:政策法规处孟奎、黄玉杰;联系电话:13708319813、18184701072)
促进低收入脱贫人口和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 监测对象提低增收帮扶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 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推进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 进一步加强对低收入脱贫人口(即上年度五等份收入分组中属于 低收入组的脱贫人口)和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下简 称“两类群体”)的精准监测帮扶,促进持续稳定增收,防止平 均数掩盖最低数,确保收入不低于当年的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在 现代化新重庆建设中不掉队、赶上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 贫底线,提出以下措施。
一 、强化动态监测预警。迭代升级“社会 · 渝悦 · 防贫”数 字应用,进一步完善部门间信息推送机制,持续开展“大走访大 排查大整改”行动,形成覆盖全市所有农户的信息库,开展数字 画像,科学设置风险系数。建立“两类群体”专门信息台账,重 点关注重慢病患者、残疾人、突发严重困难户、无劳力和弱劳力 户。由市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牵头,建立涵盖“两不愁、 三保障”等部门的提低增收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采集收入数据 并分析通报,区县及时开展复核研判。
二、强化分类精准帮扶。建立“两类群体”“一户一策”帮 扶机制,对有劳动能力的,激发内生动力,强化产业就业帮扶; 对没有劳动能力的,按程序及时纳入兜底保障。由区县统筹力量 “一对一”或“多对一”开展结对帮扶(村干部不单独作为帮扶 责任人),原则上每月入户走访一次,扎实做好解读政策、解决 问题和帮助增收工作。
三、强化到户产业扶持。尊重群众意愿,因户制宜制定产业 帮扶计划,各区县按照多干多补、少干少补、不干不补原则,制 定产业发展奖补标准,严禁简单发钱发物,每户每年最高不超过 5000元;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种养大 户等对无劳力或弱劳力“两类群体”采取代种代养方式发展产业, 产业收益由农户与带动主体共享,并确保“两类群体”收益分配 比例不低于50%。对申请“富民贷”“渝快助农贷”等发展产业 的“两类群体”和带动主体可给予贴息支持。
四 、强化就业创业支持。对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灵活 就业或创业且全年收入超过8000元的“两类群体”,由当事人提 供有效凭据,经镇村审核后,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的就业创业补 贴;对无业可就的弱劳力、半劳力等,按照因人设岗、人岗相适 原则开发公益性岗位,引导其通过劳动增加收入。组织有意愿的 “两类群体”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对“两类群体”家庭高校和中职毕业生,开展“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服务,确 保毕业即就业。
五、优化消费帮扶举措。帮扶单位及帮扶干部要采取“以购 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对“两类群体”开展消费帮扶。充 分发挥鲁渝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市级帮扶集团、万企兴万 村、驻乡驻村工作队等作用,优先采购“两类群体”的农特产品。 用好直播带货、“朋友圈”代言等方式,不断拓宽销售渠道。将 “两类群体”消费帮扶落实情况纳入区县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年 度考核内容。
六、优化闲置资源利用。有条件的区县可以统筹农村宅基地 腾退、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确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等改革,重点清理“两类群体”的土地、山林、闲置农房或宅基 地等资源资产,鼓励采取招租、入股等方式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 专业合作社、强村公司等经营管理,按年度收益分红。各区县可 结合实际制定针对经营主体的一次性补贴政策。
七、优化集体收益分配。完善村集体企业收益分配管理,所 得收益优先用于带动“两类群体”增收效果明显的产业发展支出。 村集体收益分红在覆盖“两类群体”的前提下,重点向整户无劳 动力、整户低保及重病重残等对象倾斜。加强帮扶项目资产运营 管护,资产收益优先分配到“两类群体”,可对无劳力或弱劳力 给予直接救助和扶持。
八、深化教育医疗帮扶。落实各学段教育帮扶资助政策,引 导社会投入,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面向“两类群体” 学生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两类群体”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 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对经三重制度支付后政策范围内 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对因大病产生大额自付医 疗费用,影响基本生活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开展特殊救助。
九、深化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加强部门协同,及时将符合条 件的“两类群体”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社会捐助等 社会救助范围。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低保金、特困供养金、残 疾补助等民生保障资金,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补贴。鼓励各类社 会力量,开展经常性的捐赠和帮扶活动。各区县针对“两类群体” 土地流转租金、务工工资等兑付情况开展定期清理,督促及时支 付到位。
十、促进移风易俗节支减负。深入开展移风易俗节支增收专 项行动,引导理性消费、减少非必要支出。发挥红白理事会、村 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作用,把婚丧嫁娶、农村建房、参加基 本医保等内容纳入村(居)规民约,坚决遏制大操大办、高价彩 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超标建房等不良风气,扎紧“两类群 体”增收“钱袋子”。
各区县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两类群体”提低增 收工作的艰巨性、特殊性和极端重要性,将“时时放心不下”的
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要加强组织协调,进 一步发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专班机制作用,促进部门间 数据互通、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以上帮扶措施适用于巩固 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涉及资金可从财 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要强化资金监管,严格审 核把关,确保帮扶精准到位,切实提升帮扶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