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7093496992/2024-00005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林业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1-24 | [ 发布日期 ] | 2023-11-16 |
璧山区林业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序号 | 补贴名目 | 补贴政策清单 | ||||
补贴对象 | 补贴 | 补贴依据 | 申报 | 咨询电话 | ||
标准 | 指南 | |||||
1 | 退耕还林 | 退耕户或以流转耕地方式实施退耕还林的各类经济组织和大户 | 第二轮退耕还林现金补助。退耕还林国家每亩补助 1200 元,分3次下达到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直补兑现到退耕户,第1年500元、第3年300元、第5年400 元。第二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期限延长5年,补助标准为每亩500元,每年每亩100元。 | 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1号) | 无需申请 | 023-41422327 |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林业局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渝财农〔2017〕84号)http://wap.cq.gov.cn/zwgk/zfxxgkml/zcjd_120614/bmjd/201709/t20170901_8804930.html; | ||||||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林业局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调整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财农〔2017〕149号)https://czj.cq.gov.cn/ywgg/202003/t20200303_5545987.html。 | ||||||
2 | 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资金 | 非国有公益林权利人。林地林木发生流转或地权林权分离的,按双方协议约定实施补偿。 | 从2023年起,全市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按16元/亩的标准补助给林权权利人。中央和市级相关补偿政策有调整的,相关补助标准根据调整后的政策另行发布。 | 重庆市林业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和森林资源管护有关工作的通知(渝林天〔2023〕3号)http://lyj.cq.gov.cn/zwgk_237/fdzdgknr/hmhnzjxx/yjwj/202401/t20240115_12819975.html |
村社开展落地落户→形成申报清册→公示→镇街审核→区级审核→打卡到户 | 023-41663309 |
3 | 非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 | 非国有天然商品林权利人。林地林木发生流转或地权林权分离的,按双方协议约定实施补偿。 | 16元/亩 | 重庆市林业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和森林资源管护有关工作的通知(渝林天〔2023〕3号)http://lyj.cq.gov.cn/zwgk_237/fdzdgknr/hmhnzjxx/yjwj/202401/t20240115_12819975.html |
村社开展落地落户→形成申报清册→公示→镇街审核→区级审核→打卡到户 | 023-41663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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