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7094554590/2024-00010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15 | [ 发布日期 ] | 2023-11-15 |
璧山区教育委员会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璧山区教育委员会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 |||||
补贴名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依据 | 申报指南 | 咨询和监督电话 |
高中学生资助 | 1.国家助学金:具有重庆市普通高中正式学籍、在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免学费:具有重庆市普通高中正式学籍、在校就读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3.免教科书:具有重庆市正式学籍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对象及城乡特困学生。 |
1.国家助学金: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500元/生期,低保、贫困残疾等家庭学生1250元/生期和其他贫困生750元/生期。 2.免学费:重点高中900元/生期,一般高中500元/生期。 3.免教科书:200元/生期。 |
重庆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2〕6号 http://czj.cq.gov.cn/zwgk_268/zfxxgkml/zcwj/gfxwj/202209/t20220902_11070427.html | 1.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学校入户调查、民主评议→评审小组评审→学校公示名单(不少于3个工作日)→区教育服务与资助中心审核→区财政下达资金。 2. 其他类申报:学生申请→学校初审→区级相关部门审核→学校公示名单(不少于3个工作日)→区财政下达资金。 |
023-41416850 |
中职学生资助 | 1. 免学费:具有中职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公、民办在校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2. 国家助学金:具有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 免住宿费:具有正式学籍在校住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 免教科书费:具有正式学籍并在校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对象及城乡特困学生。 5. 国家奖学金:具有正式学籍的特别优秀的在校学生。 |
1. 免学费:每生每期不超过1000元。 2. 国家助学金: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500元/生期,其他贫困学生1000元/生期。 3. 免住宿费:每生每期不超过250元。 4. 免教科书费:200元/生期。 5. 国家奖学金:6000元/生年。 |
重庆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2〕6号 http://czj.cq.gov.cn/zwgk_268/zfxxgkml/zcwj/gfxwj/202209/t20220902_11070427.html | 1.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校入户调查、初审上报→区教育服务与资助中心审核→学校公示名单(不少于3个工作日)→区财政下达资金。 2. 免住宿费:学生申请→学校入户调查、初审上报→区教育服务与资助中心审核→学校公示名单(不少于3个工作日)→区财政下达资金。 3. 免教科书:学生申请→学校初审→区级相关部门审核→学校公示名单(不少于3个工作日)→区财政下达资金。 4. 国家奖学金:学校建议名单→学校行政会研究审定→学校公示名单(不少于5个工作日)→市级审核→区财政下达资金。 |
023-41416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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