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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MB1602548E/2024-0002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4-07-19 [ 发布日期 ] 2024-07-19

重庆市璧山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政策清单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渝财农〔2021〕6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新增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公示如下:

重庆市璧山区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政策公示清单

序号

补贴资金名称

主管部门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补贴依据文件

申报指南

各领域政策咨询电话

1

璧山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

区农业农村委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户

按照每亩 200 元( 中央 150 元、 市级 50 元) 的标准, 对
承担主体给予补助。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渝农发〔2024〕97号)

本人申请——镇街初审——区农业农村委复审——公示——打卡到户

023-41401118

2

璧山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补贴

区农业农村委

从事粮油规模种植(包括跨年和当年种植收获的粮油品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奖补资金采取阶梯化设置(小麦、油菜单产较当地平均水平高 3%及以上、不足 4%的,大豆单产较当地平均水平高 8%及以上、不足 12%的,水稻、玉米、甘薯、马铃薯单产较当地平均水平高 10%及以上、不足 15%的,奖补金额不超过 100 元/亩;小麦、油菜单产较当地平均水平高4%及以上的,大豆单产较当地平均水平高12%
及以上的,水稻、玉米、甘薯、马铃薯单产较当地平均水平高 15%及以上的,奖补金额不超过 200 元/亩),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 30 万元。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渝农发〔2024〕97号)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 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4〕66 号

本人申请——镇街初审——区农业农村委复审——公示——打卡到户

023-41401118

                                                 如对本公示项目有异议,联系电话:023-4155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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