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503XB/2025-0003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公安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8-25 | [ 发布日期 ] | 2025-08-25 |
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 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落实情况
根据《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重庆市公安局刑事不起诉案件反向衔接移送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自2024年3月18日《办法》联合印发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切实将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要求转化为具体实践。
一、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
我局第一时间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法制支队为牵头部门,具体负责检察机关移送不起诉案件线索的接收登记、案卷材料审核、处理意见拟定及跨部门统筹协调工作。建立“接收、审核、流转、督办、反馈”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案件接收时限要求,确保自收到检察意见书及相关案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接收登记,并同步移送至对应办案部门依法办理。同时,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8个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纳入行刑衔接协作体系,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聚焦案件管辖争议、证据转化问题、法律适用分歧等实务难题,开展专题研讨、推动相关问题依法规范解决。
二、注重工作实效,提升执法效能
机制运行以来,我局共受理区人民检察院移送不起诉案件77件,办案部门已作出行政处罚72件,5件在办理中,采纳率达到100%。通过规范化流程,案件平均处理时间缩短至3个工作日,较以往效率提升成效显著。
三、创新工作方法,形成区域特色
我局结合实际,推出三项创新举措:一是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公安机关拟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时,同步审查涉案行为是否需要行政处理,并依法予以处理或移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二是建立快速通道,针对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且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无争议的案件缩短办理时限,避免“久拖不决”;三是建立疑难复杂案件会商机制,针对跨部门、重大社会影响或法律适用存在争议的案件,主动商请检察机关、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提前介入,联合研判、互通案件办理进度,确保案件处理合法合规、精准高效。
四、存在问题与改进方向
当前工作中还存在部分办案单位重视程度不够、专业领域案件处理能力有待提升、部门间协作效率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培训指导,完善考核机制,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不断提升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质效。
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办法》要求,充分发挥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作用,防止"不刑不罚",切实维护法律权威,为区域法治建设贡献公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