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经济信息委:加强燃气安全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发生,扎实推进全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统筹抓好燃气油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6月18日,区经济信息委会同福禄镇政府、璧山天然气公司在开展燃气油气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合璧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在没有向当地政府报告,没有拉施工现场警示带,没有现场指挥人员的情况下,指派机械设备对其三标段征地红线内农房进行拆除,因在拆除作业实施前,对拆除农房清场巡查不仔细,未发现燃气管线,导致在拆除农户房屋过程中毁损燃气管线,造成燃气泄漏集聚于残渣底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区经济信息委和福禄政府当即采取措施,指派村社封锁现场,防止群众和火种进入;璧山天然气公司迅速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关闸断气。介于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小,施工方积极配合,态度较好,给予批评教育。
6月19日上午9时,区经济信息委接到群众举报,璧城街道皮鞋城2路36号-1号处燃气管道被重庆长寿鹏达建筑工程公司现场施工人员挖断,造成天然气泄漏,导致附近居民楼停气。接到投诉后区经济信息委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赶往现场开展执法,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并接受处罚,璧山天然气公司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抢险,尽快恢复居民供气。该事故发生后,因抢险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经济损失。由于重庆长寿鹏达建筑工程公司未与燃气经营企业璧山天然气公司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从事管道挖掘造成该事故发生,性质恶劣,影响较大,依据《城镇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重庆长寿鹏达建筑工程公司现场施工人员顶格处罚。
为避免类似事故发生,区经济信息委立即制定工程项目建设第三方施工防范电力、燃气设施安全保护措施:一是各建设单位在进行项目设计阶段,必须将建设项目红线区内的电力、燃气管线等设施纳入设计,进行标注;二是施工单位进场前,须通知电、气经营企业,并告知施工计划,共同确认施工红线区域内电力、燃气管线等设施具体位置,提出保护措施,禁止野蛮施工;三是电、气经营企业在收到施工单位通知后,须在1日内安排专人到场进行确认,落实专人在施工期间定期巡查,并配备必要的抢险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