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林业局联合开展“清风行动”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一是强化部门协作。成立由区林业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局、公安局等七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执法合力。
二是广泛宣传引导。通过新媒体广泛宣传法律知识、违法案例,开展集中宣传活动3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10块,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野生动物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是严格执法检查。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对野生动物猎捕、繁育、售卖、收购、食用、经营等环节开展全链条无死角监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473人次、执法车427台次,检查人工繁育场所8处、经营利用场所1410处。查办违法案件3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4人,收缴野生动物6只,严厉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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