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598M/2020-00019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社会救助 | [ 体裁分类 ] | 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民政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7-24 | [ 发布日期 ] | 2020-07-24 |
区民政局快速响应、积极作为,迅速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补贴
区民政局快速响应、积极作为,迅速
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补贴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20〕876号)的要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我市将在2020年3月至6月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
区民政局快速响应,积极作为,4月21日收到区发改委反馈的2020年3月发放对象名单后,立即按照城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114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86元的标准,迅速发放2020年3月的价格临时补贴。
2020年4月25日前,为全区5455名特困供养人员发放621870元,为9326名城乡低保对象发放877692元,为66名分散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感儿童和福利院集中供养孤儿共发放6726元的价格临时补贴。通过价格临时补贴的及时发放,有效缓解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因物价上涨导致的困难群众生活压力,助力脱贫攻坚,受到广大困难群众一致好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