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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MB1602548E/2025-0001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5-05-15 [ 发布日期 ] 2025-05-15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公示 璧农(渔业)罚〔202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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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公示
序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人 自然人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履行情况 处罚机关 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1 刘正义在禁捕区域内非法垂钓案 璧农(渔业)罚〔2025〕4号 刘正义

身份证 510222********0459 在禁捕区域内非法垂钓 1、没收鱼竿5根、钓获物鲤鱼2尾(称重共1.55千克,案发当日已做放生处理) 已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08/05/2025
2、罚款人民币800.00元。
《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第四项和《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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