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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MB1602548E/2025-0003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5-07-31 [ 发布日期 ] 2025-07-31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公示 璧农(动防)罚〔2025〕13号



序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人 自然人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履行情况 处罚机关 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1 梁馥久未按照动物检疫证明载明的目的地运输动物案 璧农(动防)罚〔2025〕13号 梁馥久

身份证 510282197*****2651 未按照动物检疫证明载明的目的地运输动物 罚款1300元。 已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30/07/2025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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