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对2024年全区农村包装废弃物 回收给予补助的公示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文件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3】122号)文件精神,今年,由区农业农村委牵头,组织全区所有镇街的农药经营门店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对区内农药使用者交回的农药包装废弃物仍然按100毫升及以下和100毫升以上两种规格,对100毫升及以下每个瓶(袋)给予0.05元补助,对100毫升以上每个瓶(袋)给予0.1元补助。
请广大群众认真监督各农药回收网点是否落实相关责任,对拒绝回收或不按规定价格回收的农药经营门店,请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委举报,区农业农村委举报电话:023-41422365.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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