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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璧山区河长办公室 关于印发《璧山区水环境保护工作对象监管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4-1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璧山区水环境保护工作对象监管方案》已经区生态河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 庆 市 璧 山 区 河 长 办 公 室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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