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确定重庆万锦汽车有限公司为璧山区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5〕31 号)和《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 重庆市璧山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璧农发〔2022〕130 号)文件精神,重庆万锦汽车有限公司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且按文件要求进行了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申报,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和区商务委联合对申报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和现场核实,按照审核结果重庆万锦汽车有限公司符合报废农机回收企业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区农业农村委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2日—5月28日。
联系电话:区农业农村委,023-41422365。
联系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双星大道369号,行政中心1号楼413室)
邮编:402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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