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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2025年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示范主体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日期:2025-06-18

一、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一)申报主体

在璧山区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民办非企业。

(二)补助方式及标准

支持建设至少2个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业主单位完成项目建设内容(涉及工程建设等复杂建设内容的项目,须聘请审计单位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结算审核),经所在镇街、区农业发展促进中心和区农业农村委验收合格后,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据实给与每个基地5万-15万元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基地完成综合技术方案试验示范所需的农资、机具、设施设备购置,开展技术观摩、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所需的展示物资购置等,不能用于支付工人的人工费。

(三)申报条件

1.种植业基地面积原则上100亩以上,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存栏达到1000头以上,家禽类存栏20000羽以上,水产类水面面积30亩以上或工厂化养殖水体1000立方米以上,养蜂场中蜂100箱以上。

2.项目涉及用地合法;土地租金按约定缴纳,社会秩序维护良好;征信无不良记录。同一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未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3.有较强的试验示范综合技术方案的作用和能力,具有便于开展农民技术培训的基本场所和设施,固定的专职管理人员和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至少各1名,相关单位技术指导专家至少3名。

4.能积极配合推广部门、科研院所做好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具等试验示范推广工作,自愿辐射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致富。

(四)项目绩效目标任务

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按统一标准树立标识标牌(由区农业农村委统一制作发放);组装集成综合技术方案1套(按照“1+N”的模式,把“1”项璧山区2025年农业主推技术与“N”项配套技术相集成),制定农技推广计划,在关键农时组织开展技术观摩、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组织3场以上观摩活动,直接联系农户不少于10个。

(五)申报材料

1.璧山区2025年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及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

3.专职管理人员和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管理人员不需要),技术指导专家指导协议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六)申报程序

各申报主体将经产业所在镇街初审盖章的申报资料纸质件2份报区农业农村委科技信息科金蕾(行政中心1号楼34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523272143@qq.com。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区农业农村委行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区农业农村委发文实施。

(七)申报资料报送时间

2025年6月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建设项目

(一)申报主体

在璧山区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民办非企业。

(二)补助方式及标准

支持建设不超过32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业主单位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经所在镇街和区农业发展促进中心验收合格后,给与每个主体不高于0.5万元补助,未验收合格的,不与补助。经验收合格后,示范主体凭正式发票到区农业农村委申请补助资金,审核合格后补助资金划入示范主体对公账户(注意申报主体名称和发票抬头一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完成璧山区2025年农业主推技术示范所需的农资、机具、设施设备购置等,不能用于支付工人的人工费。

(三)申报条件

1.粮油类种植面积50亩以上,蔬菜和水果类种植面积30亩以上,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存栏达到300头以上,家禽类存栏12000羽以上,水产类水面面积30亩以上或工厂化养殖水体1000立方米以上,养蜂场中蜂50箱以上。

2.项目涉及用地合法;土地租金按约定缴纳,社会秩序维护良好;征信无不良记录。同一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未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3.有试验示范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的能力。

4.能积极配合推广部门、科研院所做好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具等试验示范推广工作,自愿辐射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致富。

(四)项目绩效目标任务

需能通过试验示范、示范推广、指导培训等方式,示范应用不少于1项2025年璧山区农业主推技术,组织1场以上观摩活动。

(五)申报材料

1.璧山区2025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建设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及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

(六)申报程序

各申报主体将经产业所在镇街初审盖章的申报资料纸质件2份报区农业农村委科技信息科金蕾(行政中心1号楼34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523272143@qq.com。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区农业农村委行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创建名单,区农业农村委发文确定。

(七)申报资料报送时间

2025年6月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璧山区2025年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2.璧山区2025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建设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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