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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员(公益性岗位) 招聘简章

日期:2022-09-05

因工作需要,根据《重庆市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璧人社发〔2018〕95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向全区公开招聘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员(公益性岗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员(公益性岗位):1名,主要从事涉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记录、档案管理等办案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热爱人力社保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璧山户籍;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军人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PPT办公软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2021年、2022年毕业办理失业登记)或具有法学相关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可优先考虑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2912—2022916

2.报名地点: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璧山区璧城街道璧渝路388号六楼602),联系电话:02385282082,联系人:牟欢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到指定报名点报名,接受资格审查。

五、招聘程序

在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领导下,由区人力社保局社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牵头具体组织实施。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情况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六、办理手续

按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选,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一般不超过3年。有关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障按照《璧山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璧人社发〔2017〕112号)、《重庆市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璧人社发〔2018〕95号)有关规定执行。

                             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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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重庆市璧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员(公益性岗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相片

民族


籍贯


出生地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健康状况


驾驶证类型


专业特长


婚育

情况


学历

学位

大学本科教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大学专科教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报考岗位


联系电话



备注

本人保证提供的所有应聘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后果由本人承担。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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