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6271/2025-00282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人力社保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26 | [ 发布日期 ] | 2025-09-26 |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为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序列管理,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和执行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区养老、工伤保险计划、制度、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养老、工伤保险的业务办理工作;核算和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核算和支付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负责审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等;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受主管部门委托,负责社会保障卡综合业务及金融功能推广;受主管部门委托,负责用人单位相关社会保险参保业务管理和经办工作;承担养老、工伤保险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参保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各类社会保险的信息统计上报;受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全民参保计划相关工作。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稽核业务,督促单位依法参保、如实申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指导各镇(街道)养老、工伤保险经办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4年主要开展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被征地农转非养老保险、超龄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村居“两职”干部及计生专干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以及按照渝府〔2005〕121号文件发放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生活补贴、企业离休干部津补贴、企业军转干、企业复退军人生活困难补助等工作。服务对象为城镇企业职工、城乡居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临聘人员)、村居干部、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企业军转干、企业复退军人等,涉及129万余人次。
(二)机构设置
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内设机构为10个:综合科、基金财务科、信息档案科、公共业务科、个人参保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退休管理科、工伤保险待遇审核科、稽核督查科。内设机构规格为正科级。设置19个服务窗口。
2.部门人员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6名,2024年末在编人数36人,退休职工8人。领导班子成员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不存在。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471.36万元,支出总计1471.3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47万元,增长2.97%,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0.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2.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7.6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增加20.6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25.1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3.39万元。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471.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47万元,增长2.9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6.9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5.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1.36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471.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47万元,增长2.97%,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0.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2.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7.6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增加20.6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25.1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9.66万元,占63.86%;项目支出531.70万元,占36.14%。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度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71.36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47万元,增长2.97%。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0.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2.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7.6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增加20.6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25.1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3.3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0.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98万元,增长3.3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70万元和城乡社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5.1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66万元,下降2.73%。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31.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2.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6.48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0.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98万元,增长3.3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3.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0.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7.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2.70万元和城乡社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5.1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66万元,下降2.73%。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31.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2.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6.48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度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45.38万元,占92.7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46万元,下降2.28%,主要原因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比预算减少86.1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比预算减少0.53万元、退役安置军转干支出比预算增加35.76万元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9.50万元所致。
(2)卫生健康支出51.17万元,占3.5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1万元,下降5.03%,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本医疗缴费减少所致。
(3)住房保障支出54.19万元,占3.7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48万元,下降10.68%,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基数实际比预算减少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9.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6.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76万元,增长4.07%,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及职业年金缴费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所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7.30万元、津补贴115.25万元、奖金251.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69.3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4.69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缴费39.0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89万元、住房公积金缴费54.19万元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27万元。公用经费152.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46万元,下降26.99%,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所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经费20.86万元、水电费10.50万元、邮电费12.38万元、物管费7万元、差旅费24.25万元、培训费1.08万元、劳务费4.33万元、工会经费40.54万元、福利费1.3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5万元、其他交通费28.52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6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0.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6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今年首次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并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本年支出20.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6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今年首次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5万元,下降65.5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指导思想,公务接待费比预算减少1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比预算减少1.9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6万元,下降38.29%,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95万元、本年未安排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我单位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发生。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发生。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发生。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养老、工伤等社保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保养)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5万元,下降55.7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尽量减少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6万元,下降38.29%,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燃料费比上年减少所致。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本年未安排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本年未安排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5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本年未排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安排职工外出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经费20.86万元、水电费10.50万元、邮电费12.38万元、物管费7万元、差旅费24.25万元、培训费1.08万元、劳务费4.33万元、工会经费40.54万元、福利费1.3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5万元、其他交通费28.52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6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6.46万元,下降26.9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7个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531.70万元。自评表公开于附件2、附件3。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17686。
附件:1.重庆市璧山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重庆市璧山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3.重庆市璧山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下载:
1.重庆市璧山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2.重庆市璧山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3.重庆市璧山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