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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6271/2023-0007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12 [ 发布日期 ] 2023-04-24

璧山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农村劳务经纪人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社保所: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办公室、市财政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劳务经纪人培育管理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2〕268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年重庆市劳务经纪人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2023】--52)的精神,实施万名劳务经纪人培育工程,助力乡村人才振兴,服务基层人力社保事业,现就2023年度璧山区农村劳务经纪人培训工作的开展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化、平台化管理,引导劳务经纪人协助做好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劳动维权等服务事项,推动我区人力社保领域更多便民服务事项“就近办”,培育打造一支服务基层、助力乡村人才振兴的专业化队伍。2022年璧山区共培育农村劳务经纪人300名,每个镇(街)的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2名劳务经纪人参训(除新进人员外,去年已参训人员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业务能力提升培训)。

二、培育对象

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业务骨干、农村致富带头人、基层社保员、村(社区)干部、社区网格员、有意愿或正在从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工作的劳务经纪能人以及其他有意愿从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工作的人员。各个镇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派1-2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训。

三、培育内容

通过“抓培训、搭平台、建机制、立项目、稳队伍”的思路,全流程做好劳务经纪人培育管理工作。

(一)强化劳务经纪人培训。农村劳务经纪人培训工作由璧山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牵头组织实施,培训工作通过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2023年璧山区农村劳务经纪人实施培训的机构为:重庆市新起点职业培训学校、重庆市零起点职业培训学校、璧山区佳渝职业培训学校,共计3所机构。开班前,由上述机构主动给各镇街社保所对接,确定好参训对象及落实好相关准备工作。本次培训共计3天,培训时间拟安排在2023年4月-6月(具体开班时间提前另行通知);参加培训期间,学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学员参训期间,免费提供午餐;并按照50元/人/天的标准,发放交通补贴。

(二)支持平台建设和运营。市人力社保局支持劳务经纪人培育管理平台建设,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平台委托给第三方机构具体运营。对培训考试合格的劳务经纪人实行平台化管理,平台的管理指标和结果作为各地劳务经纪人工作绩效的主要评价依据。

(三)落实劳务经纪人服务项目和补助。有关单位、部门可将相关服务事项纳入服务管理平台,劳务经纪人可按项目完成情况,通过平台获取劳务补助。人力资源台账更新、职业介绍补贴标准等依据现有政策和文件执行,经费可由项目实施单位按购买服务的方式统一划拨至平台运营方账户,各地通过平台对劳务经纪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后,实行平台统一结算。

(四)规范劳务经纪人管理。各镇街要积极配合全区劳务经纪人培育管理工作,强化劳务经纪人的推荐、选拔、培训、考核、监督等全流程管理。要按照平台规则和标准对劳务经纪人在线管理,根据平台工作记录和考核标准,按一定比例评选优秀经纪人并给予一定奖励。通过平台对劳务经纪人队伍实行量化考核与补助挂钩,积分制管理优胜劣汰。

四、其他事项

(一)加强组织实施管理。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育工作的规范性,选取真正有意向、有能力从事劳务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育管理。针对性做好培训培育工作,让其更快地适应和投入到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促进乡村振兴工作中来,指导和督促劳务经纪人更好完成相关工作。

(二)强化先进典型宣传。大力宣传我区发展劳务经纪人的有关政策,对劳务经纪人典型进行广泛宣传,充分营造鼓励支持劳务经纪人发展的社会氛围,提高劳务经纪人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劳务经纪人社会公共服务参与度。

(三)做好后续跟踪服务。要进一步细化鼓励劳务经纪人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劳务经纪人提供持续的政策支持和跟踪服务,真正发挥劳务经纪人的作用。要不断提升对劳务经纪人服务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增添工作措施,把劳务经纪人队伍培育为基层人社服务专员。


附:璧山区2023年实施农村劳务经纪人培训机构名单

重庆市新起点职业培训学校  联系人:龚小琴  

重庆市零起点职业培训学校  联系人:刘  杰  

璧山区佳渝职业培训学校  联系人:周  渝  



                                                  重庆市璧山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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