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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6271/2024-00170 [ 发文字号 ] 璧职改办〔2024〕7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19 [ 发布日期 ] 2024-08-23

重庆市璧山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420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将我区开展2024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高中初级职称均采用网上申报的形式进行。

二、申报时间

高级职称和我区未开设的中初级职称系列申报评审按各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见附件及相关组建评委会单位公告,具体时间以申报系统设定时间为准)公布的时间及程序进行申报。

我区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请申报人员于2024916日至1018日期间完成个人网上申报,相关审核单位和部门要按时间节点及时进行审核。教育系列中、初级评审材料申报时间由区教委另行文明确。

三、工作要求

(一)个人申报后,应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的受理渠道需包含本单位和区职改办(电话:41416290)两级联系方式。

(二)系统中上传的资料均需采用PDF格式并盖鲜章。

(三)事业单位人员在网上申报时将与事业单位人事系统自行比对岗位空缺,正在进行岗位设置或暂未上线人事系统的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申报评审,在申报时需同时报送《重庆市璧山区事业单位职称评审申报数量备案表》(见附件,请相关领导签字并盖鲜章)扫描经渝快政发送至事业专技科李永涛。

(四)评审费用采取线上缴费方式进行。在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人员生成缴款码,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区职改办建立职称评审申报政策解答平台(QQ群:538510787),积极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答、网上申报指导等工作。

(六)坚决打击职称领域中介机构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等行为。提醒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和单位,市、区职改办未指定、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培训机构开展与职称评审服务相关的工作。各级职称评委会及其组建单位只按规定收取职称评审费,不收取“服务费”“代办费”等其他费用。请通过官方渠道了解和办理职称评审相关事宜,避免上当受骗。

附件:重庆市璧山区事业单位职称评审申报数量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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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重庆市璧山区事业单位职称评审申报数量备案表

填报单位(盖章):                             领导签字:

编制数

在编人数

岗位设置方案

核准文号

岗位
情况

等级

正高级

副高级

中级

初级

总数

核准岗位

现聘人数

特设岗位

聘用人数

空缺岗位

已评未聘人员数量

2024年职称评审申报数量

2024年职称评审申报人员名单

填报人:                              填报时间: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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