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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6271/2024-0018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10 [ 发布日期 ] 2024-09-10

璧山区四举措做好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一是落实参保及各项补贴政策。落实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代缴政策,为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代缴 100 元保费。2024年至今已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代缴保费共计3149人次、32.56万元,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名“老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14378.4元,供养亲属抚恤金6660元,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加快推动各项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落实落地。2024年1月至今已审核用人单位吸纳残疾人97人就业社保补贴73.66万元,残疾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13人次6.93万元,公益性岗位吸纳残疾人就业6人次补贴22.14万元。

二是优化残疾人就业服务。以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指导用人单位履行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法定义务;2024年1月至今帮助残疾人就业174人次。依托璧山区2024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召开“助力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吸引18家企业提供86个就业岗位,满足用工企业用人和求职残疾人就业需求。推行“铁脚板+大数据”,积极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免费为有需要的企业和残疾人提供招聘对接服务;璧泉街道等在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设立就业服务站,畅通精准就业、就近就业渠道。

三是维护残疾人劳动权益。常态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将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行为作为监管和执法重点,严厉打击未经许可开展职业中介、劳务派遣,以及向残疾人违规收费或克扣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1月至今,共办理工伤认定申请结案660件、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确认申请结案17件;受理病退鉴定79份,作出病退鉴定结论66分,组织专家为行动不便的申请人提供上门鉴定服务3次;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依法支持其要求享受伤残津贴的仲裁请求。

四是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力度。以全国助残日、法治宣传月和“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等为契机,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政策法规。2024年1月至今共通过企业之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集体协商、重点企业用工指导、社保“三进三送”等面向用人单位普及有关法律法规19场次,引导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安排残疾人就业。通过2024年“春风行动”面向残疾人强化劳动法律法规宣传,鼓励残疾人自立自强,通过劳动实现就业增收,增强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及时投诉举报侵害自身权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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