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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6009/2022-0003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06 [ 发布日期 ] 2022-12-06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璧山区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重庆市璧山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2022年11月30日


2022年重庆市璧山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们党将召开二十大。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市委五届历次全会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领导下,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适应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以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贯彻落实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市、区实施方案为重点,以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为抓手,进一步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区委党校重点课程,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理论读物。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考试和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法治理论考试重点内容,纳入全区公务员培训计划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重要内容。推动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有关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培训,推动各级法治工作部门开展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在全区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宣讲、微宣讲等活动。综合使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与网络、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为抓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增强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人武部、区工商联、区融媒体中心、区国资中心、区委党校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级各部门

2.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宪法宣传教育实践。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要论述精神,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和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和宪法文化建设,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司法局等(详见附件)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级各部门

3.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规治党,正确把握国家法律宣传与党内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内法规落实工作机制》,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开展党内法规专项宣传,把党内法规学习纳入各级组织生活、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内容,深化拓展“以案四说”“以案促改”,依托学习强国、重庆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

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司法局、区委党校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级各部门

二、努力服务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4.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围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过程中的普法宣传,推进法治专家、执法人员、律师、普法志愿者等企业法治宣讲活动。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法治体检等企业普法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在《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正式实施前后,通过视频解读、专栏报道、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宣传。加大知识产权普法力度,开展知识产权普法活动和法律服务,编辑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司法局、区商务委、区工商联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级有关单位

5.服务法治化社会环境建设。持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加强民法典普法视频、动漫、广播音频等普法产品的推广运用,发挥普法宣讲团、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等作用,推动民法典宣传宣讲活动常态化开展。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疫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保、长江保护、禁毒、消防、医疗、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等民生领域普法宣传。加大法律援助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审计法、工会法等新颁布(修订)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持续加强《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普及,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等贫困弱势群体深化“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采取群众院坝会、文艺展演、互动体验等多种形式,加强扫黑除恶、反邪教、反诈骗、反赌博、反拐卖等方面普法宣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审计局、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区消防救援支队等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
   三、持续提升市民法治素养

6.深化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健全市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长效机制,针对不同地区、行业、人群的法律需求细分受众、精选内容,一类群体一种策略开展差异化、个性化、分众化普法释法。在全区举办“讲法律”法治宣讲活动,积极培育优秀普法宣讲人才队伍。积极推广公民常用法律指引和公民法治行为规范,积极参与重庆市“十大法治人物”评选等活动,引导群众崇德尚法。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

7.深化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定期开展集体学法活动。深入贯彻《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严格落实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旁听庭审等制度,逐步实现全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理论知识考试与旁听庭审一体化全覆盖。依托重庆干部网络学院、重庆党员教育频道等载体,开设法治相关课程,供全区干部学习。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法院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级各部门

8.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坚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严格落实法治教育课时,针对不同学段精选重点普法内容,做好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选聘管理等工作。探索构建全区国家机关普法进校园统筹协调机制,统筹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莎姐进校园”“小公民法律课堂”“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等青少年普法活动,重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整合各方资源建好用好法治教育资源库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积极参与全市中小学法治教育优质课竞赛,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牵头单位:区教委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各中小学校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9.丰富群众法治文化生活。深入贯彻《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按照我区分工方案要求抓好落实。加大对法治文化产品创作的扶持力度,推动法治文艺作品纳入各类文化作品评选奖励内容,组织参加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等活动,引导文艺团体和工作者创编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精品。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培育更多民间法治文艺团体,广泛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治文化基层行、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书画展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司法局、区文化旅游委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

10.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强化城乡法治宣传设施建设,建好用好法治公园、长廊、广场和法治宣传专栏、橱窗等阵地,探索建立法治文化阵地管理使用长效机制,提高法治文化阵地使用率。强化媒体普法阵地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大力推广“12348重庆法网”、“重庆司法”微信公众号等普法平台,推动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传播体系,逐步形成上下贯通、同频共振的立体普法矩阵。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司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

11.培育璧山法治文化精品。开展“法润千里 治汇广大”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突出一个季度一个主题开展集中宣传,增强全区普法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积极参与全市法治文化产品资源库建设,鼓励法治文化创作,打造璧山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逐步形成在全市叫得响、立得住的法治文化品牌。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文化旅游委

配合单位: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

五、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2.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深化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建设,加强示范创建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做好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申报工作。深入贯彻全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制定我区培养工作方案,建立全区“法律明白人”档案和名册,2022年底在全区每个村(社区)培养3名以上“法律明白人”。开展“法律之家”试点建设,培育推选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加强乡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助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促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探索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自治章程等合法性审查制度,发挥好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在基层依法自治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

    13.服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入实施“枫桥经验”重庆实践,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入脑入心见实效行动。推动普法工作融入矛盾纠纷“一站式”调处化解机制,健全“诉调、警调、访调”等联调机制,提升预防和综合调处矛盾纠纷能力。推动法治教育常态化纳入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内容,完善全周期闭环管理机制,切实加强风险防控。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

14.推进重点行业依法治理。深化依法治校,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深化依法治企,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培训。深化依法治网,加强互联网法律普法,贯彻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推动互联网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深化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专项依法治理,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深化公共安全、物业服务、社会保障、劳动争议、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专项治理能力和法治保障水平。

牵头单位:区委网信办、区教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法院、区工商联、区国资中心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

六、夯实普法依法治理组织保障

15.压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加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持续开展年度普法计划申报评审实施工作,探索建立国家机关普法履职评议制度并纳入目标考核。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机关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制度,加强督促指导,实行动态管理。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注重把普法深度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强化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服务机构等以案释法主体责任。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案例征集推选工作。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级各部门

16.健全媒体普法联动机制。探索建立媒体普法联动机制,依托媒体专业优势做好普法宣传整体策划包装,推动媒体普法制度化、常态化。联合各类媒体做好专项活动和特色亮点的宣传报道工作,切实保障宣传版面和时间,逐步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健全媒体普法联动机制,加大普法宣传影响力。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司法局、区融媒体中心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

17.提高普法经费保障水平。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级各部门

18.探索社会参与普法机制。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深化惠民金融服务与普法宣传结合的创新实践。壮大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组建璧山区“八五”普法讲师团,加强普法骨干的法治培训。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国资中心

配合单位:各镇街、区级各部门

附件:2022年“法润千里 治汇广大”重点法治宣传活动任务措施清单


附件

2022年“法润千里 治汇广大”重点法治宣传活动任务措施清单

活动主题

活动安排

活动

时间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区委党校重点课程,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理论读物

全年

区委组织部

区委宣传部

区委党校

各镇街

区级各部门

依托学习强国、重庆干部网络学院等新媒体阵地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会

区委组织部

区委直属机关工委

各镇街

区级各部门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考试和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法治理论考试重点内容,纳入全区公务员培训计划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重要内容

区委组织部

区司法局

各镇街

区级各部门

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培训,各级法治工作部门开展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

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

区司法局

各镇街

区级各部门

使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与网络、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

区司法局、区融媒体中心

各镇街

区级各部门

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的作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宣传活动

区委网信办、区委直属机关工委、

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人武部、区工商联、区国资中心

各镇街

区级各部门

在全区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宣讲、微宣讲等活动

5—12月

区委宣传部

区司法局

各镇街

区级各部门

宪法学习宣传

抓住“关键少数”,加大宪法学习力度,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等,让领导干部带头学宪法

全年

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

区司法局

各镇街

区级各部门

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等法治宣讲活动

区委政法委、区教委、区司法局、团区委、区关工委

各镇街

区级各部门

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12月

区委宣传部

区司法局

各镇街

区级各部门

开展宪法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企业宣传活动

区委网信办、区委直属机关工委、

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人武部、区工商联、区国资中心

各镇街

区级各部门

依托基层普法阵地刊载、张贴宪法宣传海报、标语;推动公益广告、微动漫、短视频优秀作品在报刊电视台、网络、移动电视等媒体,人群密集区域、主要路段、各类场所以及车站、码头、商圈等人员密集场所播放

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

区司法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委、

区融媒体中心

各镇街

区级各部门

党内法规

学习宣传

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深化拓展“以案四说”、“以案促改”

全年

区纪委监委机关

各镇街

区级各部门

把党内法规纳入各级组织生活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推动基层党组织每年组织至少1次党章党规学习

区委组织部

各镇街

区级各部门

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党章党规至少1次

区委宣传部

各镇街

区级各部门

将党内法规学习纳入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和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内容

区司法局

各镇街

区级各部门

在每期主体班中至少安排1个学时专题学习党内法规

区委党校

相关单位

组织新闻媒体以专题报道、发表评论员文章、组织访谈、开设专栏等方式开展面向基层的对象化、互动化党内法规宣传

区委宣传部

各镇街

区级各部门

依托“红岩魂智慧党建”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

区委直属机关工委

各镇街

区级各部门

在“7·1”中国共产党建党纪念日前后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7月

区委宣传部、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司法局

各镇街

区级各部门

民法典学习宣传

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

5月

区委宣传部

区司法局

各镇街

区级各部门

加强民法典普法视频、动漫、广播剧等普法产品的推广运用

全年

区司法局

各镇街

区级各部门

发挥好民法典宣讲专家库作用,推动民法典宣传宣讲活动常态化开展

全年

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

各镇街

区级各部门

组织干部职工利用重庆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重庆学习平台加强民法典相关课程和内容的学习,把民法典纳入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内容

全年

区委组织部

区司法局

各镇街

区级各部门

各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开展民法典宣传

全年

各行政执法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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