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643N/2024-0001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审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审计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1-11 | [ 发布日期 ] | 2024-11-11 |
重庆市璧山区审计局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
2024年9月27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规定,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工作要求,区审计局对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7月至2024年7月,在区委审计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璧山区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围绕“五新四城”发展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紧紧围绕“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做好常态化、精准化“经济体检”工作,护航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璧山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加强财政财务收支管理。
——积极筹措资金,加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争取上级补助资金30.46亿元、政府债券资金39.55亿元,为地方财政正常运转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财力保障。“八大资金池”新增助企贷款326笔,金额14.2亿元,减税降费及退缓税费共计11.5亿元。
——坚持深化改革,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推动开发区和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优化,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技术研发与成果孵化平台,国有资产总额突破1100亿元。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农村产业设施建设,实现村集体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村社全覆盖。
——调整收支结构,确保兜牢“三保”底线。2023年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从45.68%提高到54.69%,全年“三保”支出累计达31.13亿元,安排教育、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支出28.25亿元,扎实推进民生实事,持续健全保障体系,着力提升人民“三感”。
一、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级财政预算编制及执行、财政资金分配管理、财政决算草案编制等情况。2023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3.19亿元(其中:税收收入29.09亿元,非税收入24.1亿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5.8亿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3.48亿元、支出完成73.82亿元;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93亿元、支出完成2.16亿元(全部为调出资金)。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璧山区积极推动各项工作,保持财政平稳运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10个单位年初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际执行采购1317.85万元;28个单位超年初预算实施政府货物采购5725.67万元。二是预算编制不细化。区财政局以民生资金及续建项目名义代编预算16.38亿元、将应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单位的资金5295万元纳入区财政代编。三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01亿元分配不及时。四是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实施不到位。部分预算单位绩效自评结果不实;绩效评价工作推动缓慢。
2.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2022年、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11个项目中8个项目推进缓慢,未完成年度投资计划,涉及资金1.61亿元。二是1个单位超工程进度拨付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724万元,专项资金存在损失风险。三是1个单位审核不严,导致2家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中小微发展专项补助资格。四是1个工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未完成2023年投资完成率≥80%的绩效目标。
3.财政资金管理方面。一是财政暂付款消化任务未完成,新增规模超规定比例。二是财政存量资金7613.51万元未及时统筹。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全区216个一级预算单位的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进行全覆盖分析,重点对8个部门及其下属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开展了现场审计。各预算单位较好地贯彻落实预算法,持续强化预算收支管理,预算管理水平有所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存在薄弱环节。一是3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将结转结余资金纳入2023年年初预算编制。二是1个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未充分预计自然灾害救助补助项目结转资金可以满足支出需求仍申请预算。
2.预算支出执行缺乏刚性。一是3个单位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二是5个单位部分项目扩大开支范围,挤占挪用专项经费。三是4个单位超预算支出费用。四是3个单位未及时支付款项。
3.预算绩效管理需持续推进。一是1个单位部分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科学,实际完成数与指标设置数差异大。二是3个单位部分项目未完成绩效目标。
4.财政财务管理亟待加强。一是4个单位往来款挂账未及时清理。二是1个单位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三是2个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收缴、上缴。四是6个项目未及时办理决算。五是1个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在成都银行开设基本账户时未执行审批、备案制度。
5.政府采购、公车管理等方面还需规范。一是3个单位部分事项未按规定采购。二是3个单位公务用车租赁不规范。三是1个单位公务车管理不到位。四是2个单位违规使用聘用人员。
二、项目投资建设相关审计情况
组织对部分农业系统建设项目、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严格执行行政审批程序和基本建设程序。一是12个项目未履行工程项目行政许可审批程序。二是10个项目未编制项目建议书。三是4个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审批程序不合规。四是13个项目验收不规范。五是部分项目决(结)算未及时送财政审核。
2.项目发包及合同签订不规范。一是部分项目最高限价未经财政审核。二是2个项目未按规定发包。三是7个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
3.项目进度和质量安全控制不到位。一是7个项目未完成区委全会报告和区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二是25个项目存在工期延期。三是11个项目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不到位。
4.项目资金、项目后续管理及项目效益等方面存在问题。一是20口山坪塘后续管护不到位。二是16个项目建成后效益发挥不佳。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审计情况
(一)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璧山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就业优先、保市场主体等决策部署,聚焦主业完成各项任务指标,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就业创业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人力资源机构违规截留用人单位社保补贴116.11万元。二是见习基地招募见习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三是农村商业银行璧山支行对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审核和后续监管不严,涉及金额121万元。
2.就业补贴资金发放不规范。一是6家企业骗取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44.21万元。二是未及时支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贷款贴息,涉及金额276.96万元。
3.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力。一是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机构考培不分。二是2家培训机构开办资金未达到要求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共计54期,1家未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机构违规派遣劳务人员175人,违规向4家不符合条件单位发放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三是劳务派遣单位为22名员工违规异地参保。
(二)医疗领域相关审计情况。
1.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有待加强。一是未精准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政策。二是药品耗材入院决策机制不健全、目录管理不规范。
2.部分医院收费政策执行不严格。部分医院违反药品耗材及医疗服务价格相关收费政策规定,通过重复收取医疗服务费、串换医疗项目收费等方式多收费。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审计情况。
审计的2户国有企业2022年末账面资产总额33.36亿元、负债总额10.08亿元、所有者权益23.28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经营管理方面。一是1户国企债务融资规模增长快,还本付息压力大。二是2户国企投前评估不充分或投后管理不到位。三是1户国企未与资产使用方签订租赁或物业合同,未明确相关权利义务。四是1户国企重要设备借用手续不完善。
2.财务管理方面。一是1户国企将不涉及公司业务的资金计入收入及成本,涉及金额315.34万元。二是2户企业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或未入账,涉及金额72.16万元。三是1户国企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未严格加强代付款项报销审核。四是1户国企出借镇政府资金逾期未收回,涉及金额180万元。
3.重大建设项目方面。一是4个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滞后。二是1个重点项目未达建设目标任务。三是2个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滞后,工程竣工验收不及时。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在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重点关注了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2个单位国有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8.50万元。二是3个单位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8.22万元。三是2个单位部分固定资产数据登记不完整。四是1个单位1.10万平方米厂房闲置3年以上。五是1个单位下属事业单位部分固定资产未办理产权登记。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区林业局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璧山区林长制工作推进有效,生态保护与修复持续发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指标及任务落实不到位。一是未达到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确界定标工程进度要求。二是森林覆盖率、退耕还林等约束性指标与规划任务未达要求。
2.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执行不力。一是开展造林项目前期调研不到位,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种植经果林1126.05亩。二是造林项目实施效果不佳、管护不到位,未达到预期目标。三是占用林地行政审批管理不到位。四是林业资源管理保护不到位。
3.资金项目管理有待规范。一是林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直补资金未按照合格验收面积发放、种苗造林补助费未及时拨付、多支付森林防火通道养护补助。二是林业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违规转移区东风林场疫木,带来国有资产收益流失风险。
五、审计移送处理情况
2023年7月至2024年7月,区审计局向纪检监察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移送案件线索6件,涉及人员5人,现已对1名违纪人员进行严重警告处分。
六、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的指示要求,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建统领。自十五届区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起,清单工作运行情况、审计整改工作已作为审计委员会会议固定议题,区领导在会上对具体问题、具体工作进行研讨并提出工作要求。对清单问题成立以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双组长,各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二)持续高位推动、压实主体责任。去年7月以来,区政府已召开审计整改专题推进会4次,由常务副区长主持会议,会上逐个听取整改责任单位汇报,并当场提出整改要求,严卡整改时限。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审计整改纳入班子重要议事议程,对具体问题分类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着力破解整改“中梗阻”,确保问题真改实改,推动审计问题“见底清零”。
(三)落实长效机制,促进标本兼治。以“审计问题清单”为牵引,做好举一反三,及时总结反思,探索从根子上研究破解“顽疾”的有效办法。落实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已累计出台或修订制度性、规范性文件20余项,力争“审计一点,规范一片”,防止出现屡审屡犯、问题反弹等情况,以审计整改“固本培元”,为璧山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
(四)深化协同监督,打好整改“组合拳”。区审计局与区委办公室、区人大财经委形成审计整改联合督查组,并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每年督查检查计划,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联合督查检查,采取调阅整改佐证资料、现场核查、座谈交流等方式检查核实整改情况,形成整改督查贯通协同机制,全面提升整改监督效能。
七、审计建议
(一)增强预算刚性约束,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预算法相关规定,加强预算透明度,控制代编预算规模,推进预算管理信息化,强化政府预算编制管理,提升预算编制科学性。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
(二)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强化风险管理。严格落实债务化解主要目标任务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债务管控,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加强项目前期储备和准备工作,规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加强债券资金监管,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建设,确保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提升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杜绝资产流失。持续深化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探索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培育国企平台核心竞争力,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扎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精细化、科学化、动态化管理工作,优化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高效盘活国有资产,保障国有资产完整性,消除资产流失风险。
(四)扎实推动审计整改,提升整改成效。要提高整改单位思想认识,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注重“当下改”、推动“长久立”,并细化清单内容,严格推进整改进度,刚性落实好审计整改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责任,督促被审计单位不断提高整改质效,及时完成整改任务。整改相关单位要加强信息互通,共同推动解决重点事项和重点难点问题,有效堵塞漏洞,推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