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643N/2025-0000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审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审计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25 | [ 发布日期 ] | 2025-02-25 |
重庆市璧山区审计局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2024年9月27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璧山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要求认真分析原因,切实落实整改。区政府高度重视,压实主体责任,严格问题管控,扎实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2024年12月26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重庆市审计条例》等规定,现将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查出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区财政局联合各相关单位对照问题清单,“一问一策”制定措施加以整改。一是针对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的问题,区财政局进一步明确预算编制口径,加强各预算单位业务指导和财政初审力度,确保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在2025年编制预算时细化具体单位和项目,缩减代编预算规模,推进代编预算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按照专项转移支付分配管理要求,做好线上线下文件衔接工作,规范资金分配流程,安排专人建立台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下达专项资金;严格绩效目标审核,组织各部门及镇街学习财政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二是针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已收回2家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中小微发展专项补助资格。三是针对财政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区财政局已收回各镇街未及时统筹的财政存量资金1.42亿元。
截至2024年11月末,未整改到位问题6个,一是8个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暂无法拨付资金。二是区住房城乡建委超工程进度拨付的建设资金损失风险未解除。三是福禄镇和平段山洪沟工程项目投资完成率≥80%的绩效目标未完成。四是财政暂付款消化任务未完成,新增规模超规定比例问题只能分年度进行化解。五是区财政局出借两户国企的财政代管账户资金需逐年偿还。六是2个以往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暂未完成整改。
2.区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预算编制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3个单位加强与区财政局协调沟通,合理完整编制预算;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学习相关法规制度,避免财政资金闲置浪费。二是针对预算支出执行缺乏刚性的问题,5个单位组织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4个单位强化预算管理,合理安排资金,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对非必要支出做到严格把关。三是针对预算绩效管理需持续推进的问题,区民政局开展培训,要求科学合理设置项目绩效指标。四是针对财政财务管理亟待加强的问题,区交通运输委已将结余资金全部上缴,督促各镇街将6个未及时办理工程决算的项目全部送审;区建筑工程勘察测绘队对未执行审批、备案制度的银行账户进行销户处理。五是针对政府采购、公车管理等方面还需规范的问题,3个单位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修订完善内部审批制度;3个单位制定公务用车实施管理办法,安排专人负责,按需租赁车辆,定期结算费用;区应急管理局组成工作小组开展调查,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教育,要求严格履行审批手续;2个单位积极完善借调人员手续,调整人员工作岗位。
截至2024年11月末,未整改到位问题5个。一是区生态环境局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二是2个单位未支付应支款项。三是2个单位部分项目未完成绩效目标。四是3个单位挂账往来款未全部清理。五是2个单位暂不能安排资金缴纳耕地开垦费。
(二)项目投资建设相关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未严格执行行政审批程序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一是针对12个项目未履行工程项目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的问题,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已提请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由业主单位完善集体决策程序,按照遗留问题办理结算和转固手续;区农业农村委督促相关镇街制定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避免类似情况发生。二是针对10个项目未编制项目建议书的问题,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加强沟通,积极落实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各项规定。三是针对4个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审批程序不合规的问题,已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通过召开股东代表大会,报请项目业主研究同意,函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项目管理办法等方式完善决策程序。四是针对13个项目验收不规范的问题,2个单位已督促各项目及时准备竣工联合验收资料,办理联合验收意见书。
2.项目发包及合同签订不规范方面。一是针对部分项目最高限价未经财政审核和2个项目未按规定发包的问题,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在报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对后续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标并按规定完善了招投标手续和建设审批手续;区农业农村委组织学习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文件。二是针对7个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与承包商签订了补充合同,严格工程项目和采购合同管理,制定合同模板,明确核心条款,保证签订双方合法权益;区农业农村委已补充缺失的合同要素,修正错误的合同竣工时间。
3.项目进度和质量安全控制不到位方面。一是针对7个项目未完成区委全会报告和区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的问题,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在后续项目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项目实际工程进度和资金落实情况制定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区农业农村委已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96万亩。二是针对25个项目存在工期延期问题,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已逐一审查各项目延期原因,并完善决策程序;因极端天气耽误施工导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延期,区农业农村委今后将严格按建设任务文件下达的进度对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进行监管,督促相关镇街制定管理办法。三是针对11个项目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已申请安全、质量监督,协调制定计划,编制问题台账,要求对项目的结论性内容进行手签;针对市农业农村委验收小组对正兴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区农业农村委督促施工单位组织人员及时整改,将整改报告及整改前后影像资料报市农业农村委审核并验收通过,其余项目补充了项目督查记录表,监理、施工日志等,在后续项目建设计划下达时,将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作为必检内容。
4.项目资金、项目后续管理及项目效益等存在问题方面。一是针对2个项目村集体资产存在流失风险问题,涉及村与养殖基地签订了股权协议书,约定每年进行固定分红;区农业农村委同国隆集团达成一致意见,待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后,按股权化改革协议进行分红以确保村集体权益。二是针对山坪塘后续管护不到位问题,根据山坪塘垮塌、漏水等问题严重程度,区农业农村委综合考虑灌溉效益等因素进行轻重缓急自查排查,已完成22口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病险山坪塘整改,健龙镇2口山坪塘已责成健龙镇政府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并约谈当事人,后续整合资金加大对山坪塘的管护力度。
截至2024年11月末,未整改到位问题2个。一是部分项目决(结)算未及时送财政审核;二是14个项目建成后效益发挥不佳。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就业创业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人力资源机构已支付违规截留的用人单位社保补贴;区人力社保局召开就业见习机构整改工作会,鼓励企业开发符合高校毕业生的见习岗位以提高到岗率,同时在媒体平台加大就业见习政策宣传;农商行璧山支行制定创业担保贷款管理相关文件,按照职能职责加强贷中贷后管理工作,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针对就业补贴资金发放不规范的问题,区就业人才中心已督促5家企业退回骗取的单位社保补贴、1家企业退回骗取的就业见习补贴;已追回违规发放的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待遇;未及时支付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贷款贴息68.26万元已拨付到位。三是针对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力的问题,区人力社保局督促相关学校实行考培分离,并要求全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不得聘用培训教师担任本班次评价考评员;严格按照最新文件要求开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工作;书面责令违规人力资源机构在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前,不得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督促不符合条件的4家机构实缴200万元注册资本,1家机构因未按要求实缴已依法撤销其劳务派遣行政许可;1家企业已在璧山区为22名违规异地参保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区人力社保局同步进行了法制宣讲。
2.医疗领域相关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存在违规收费现象的问题,4家医院已将重复收取的医疗服务费等费用全部退回或上交相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分管领导、科室人员进行约谈共计60余人次;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或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成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建立联合督查监管机制,规范医疗行为,杜绝违规收费现象再次发生。
截至2024年11月末,未整改到位问题2个。一是未精准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政策;二是药品耗材入院决策机制不健全、目录管理不规范。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国有企业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公司已明确规范2家资产使用单位租金及物业费;督促中试设备管理部门补全手续,确保设备借用信息完整性。二是针对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公司经请示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后,企业租金不再执行“先交后补”政策,按照免收租金处理;2户国企扩大范围全方位自查,已将相应固定资产调计入账;国隆集团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确保报销审核规范。三是针对重大建设项目方面的问题,国隆集团严格做好项目勘察设计,加强项目过程监督管控,提高土地利用率、项目执行效率,完成建设目标任务。
截至2024年11月末,未整改到位问题5个。一是1户国企债务融资规模增长快、还本付息压力大。二是2户国企投前评估不充分或投后管理不到位。三是国隆集团出借资金逾期未收回。四是“智慧楼宇”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滞后。五是企业天地配套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不及时。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2个单位已完善物资台账,完成出库账务处理,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培训;3个单位已补记固定资产和政府储备物资财务账;2个单位通过全面盘点,已完善资产卡片系统中信息填报,并确保新录入系统的固定资产数据完整、准确;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已将1.1万平方米闲置厂房全部出租。
截至2024年11月末,未整改到位问题1个。因对划转方式存在分歧,区建筑工程勘察测绘队4处资产尚未办理权属登记。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指标及任务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区林业局已完成林地确权工作并提交成果。二是针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执行不力的问题,区林业局加强与区生态环境局沟通衔接,要求各镇街按照水源地保护要求禁止使用农药、化肥,建成水源涵养林,防止污染水源;加强树种更新技术指导,开展水源涵养树种选育、推广;协调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落实联动机制,已全面完成市级造林任务2000亩,妥善处理耕地保护和林地管理边界关系;对占用林地进行处罚或调查处理,责成业主复绿或完善相关手续,按照国家林草局要求,严格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对审批到期项目进行提前告知,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三是针对资金项目管理有待规范的问题,区林业局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做好项目风险研判,强化对重大项目过程监管,加强松木粉粹处置管控和疫木处置评估相关工作。
截至2024年11月末,未整改到位问题3个。一是森林覆盖率未达规划任务要求。二是林业资源管理保护不到位。三是尚未拨付种苗造林补助费。
二、需继续推进整改的问题和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体情况看,审计查出问题大部分得到了整改,部分问题尚未到整改期限或存在困难,主要涉及以下情形。
(一)部分问题基于经济条件,需长时间分步推进。如财政暂付款消化任务未完成、出借财政代管账户资金给两户区属国企问题,因近几年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资金调度紧张,企业经营困难,区级财政及镇街、企业均无力一次性偿还借款,只能通过制定还款计划等方式分年度进行化解。
(二)部分问题涉及多方协调,整改周期相对较长。如区建筑工程勘察测绘队4处资产未办理权属登记问题,经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请示区政府同意按追缴分离的原则先过户,但与原权属单位沟通后还存在分歧,若采用有偿划转,经初步测算应缴纳税费金额较大难以承担。
(三)部分问题因程序较多,整改仍需一定时间。如未及时修编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总体规划问题,按照全市整合优化要求,自然保护地方案需报市级、国家林草局及国务院审批后才能开始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又如药品或医用耗材目录设立及管理不规范问题,因药品和医用耗材品种、数量多,需要逐步梳理种类和品规。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有关责任单位将持续推动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建统领。坚持站在讲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审计整改的重要意义,坚持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到审计整改全过程。二是持续高位推动、压实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具体问题分类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着力破解整改“中阻梗”。三是落实长效机制,促进标本兼治。以“审计问题清单”为牵引,做好举一反三,及时总结反思,探索从根子上研究破解“顽疾”的有效办法,力争“审计一点、规范一片”,防止出现屡审屡犯、问题反弹等情况。以审计整改“固本培元”,为璧山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