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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778470767F/2025-0002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12 [ 发布日期 ] 2025-02-12

重庆市璧山区水土保持监测站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全区水土保持规划的事务性工作及技术服务,组织编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

3、负责全区水土流失治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4、负责全区水土流失监测、预警工作,协助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备案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的事务性工作。

5、负责实施(水利系统)国土绿化巩固提升工程相关事务性工作。

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水土保持监测站为区水利局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名(干部)。2025年初在编职工6名,退休职工4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559.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59.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0;收入比2024年增加1397.6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397.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559.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0万元,农林水支出1511.32万元;支出比2024年增加1397.6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0.7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386.88万元。

按照我区预算管理要求,结转金额已纳入相应性质的资金收入中进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4年结转并编制到2025年预算的资金。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9.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9.09万元,比2024年增加139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7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增加10.7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9.63万元;项目支出1,399.38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重庆市璧山区福中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大兴片区)项目重点工作,比2024年增加1386.8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结转了1389.8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4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市璧山区水土保持监测站“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4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市璧山区水土保持监测站“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三公经费预算3.5万元,比2024年减少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2024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24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政府过紧日子规定要求;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购置公务车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99.3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业务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教育收费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单位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杨振华联系方式:023-41427524

附表:重庆市璧山区水土保持监测站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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