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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MB16027401/2024-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02 [ 发布日期 ] 2024-01-03

璧山区2024年1月2日1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 预警

璧山区2024年1月2日1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


根据最新气象预报,未来2天气象扩散条件将趋于好转,经研究,按照《重庆市璧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璧山府办发〔2022〕43号)文件规定,决定于2024年1月2日10时解除我区2023年12月27日起的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2023年12月30日起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Ⅱ级、Ⅲ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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