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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MB16027401/2024-0027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27 [ 发布日期 ] 2024-05-28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5月27日—2024年5月31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bisha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shbspgs@163.com,传真:41419450。通讯地址: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4027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裕亿塑料制品及模具生产项目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莲生村科技路230号附25号

重庆裕亿电子有限公司

重庆重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利用新购置厂房,建筑面积约2169.9平方米。建设塑料制品生产线、模具生产线,购置注塑机、空压机、冷却塔、CNC加工中心、磨床、铣床、电火花机等其他辅助设备,建成后年产电子塑料零配件200t、汽车塑料零配件100t、摩托车塑料零配件100t、模具150套。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的2.5%。

废气:注塑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8m高排气筒(1#)高于屋顶排放。

废水:营运期地面清洁废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装置污水依托璧山纳成产业智谷生化池(设计处理量为12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璧山高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主要因子COD、氨氮、总磷、BOD5)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Ⅳ类标准后排入璧南河。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置于室内独立空间,合理布局,设备安装时进行基础减振,定期检修和保养设备。

固废:废包装材料、注塑机清洁废料、模具清理废料、废模具、废铜电极分类收集后交由回收处理单位,边角料/不合格品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液压油、废润滑油、空压机含油废液、废电火花油、废油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含油棉纱/手套、含油金属碎屑、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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