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MB16027401/2024-00399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12 | [ 发布日期 ] | 2024-08-13 |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6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bisha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shbspgs@163.com,传真:41419450。通讯地址: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4027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笔电及汽车零部件喷涂加工项目 |
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塘坊西一路2号 |
重庆照福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舒清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租赁璧山区天宇鸿图电子有限公司厂房第4层部分区域进行建设,租赁建筑面积1500m2,项目主要从事电脑外壳件的喷涂加工和少量汽车内饰装饰条喷涂,通过外购喷漆、烘干等设备,建设2条喷涂线,年喷涂量为147万件/a,其中,笔记本电脑外壳60万件、显示器前框15万件、键盘按键62万件、汽车内饰装饰条10万件。 |
1、废气 调漆/喷漆烘干废气:项目喷漆废气经水帘柜处理后,再与调漆、烘干等废气一起经“喷淋塔+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加强室内通风。 2、废水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璧山区天宇鸿图电子有限公司现有生化池(6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汇入市政污水管网。 生产废水:项目各喷漆房水帘柜喷漆用水进入废水处理设施(“隔油+混凝沉淀+沉淀+吸附过滤”、处理能力3.5m3/d)处理后循环使用,并每月排放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生化池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实施后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在厂界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物资回收单位处置。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位于车间内,建面约5m2,设标识牌,并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措施。 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设危废贮存点,位于车间内,建面约10m2,暂存间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并设识牌。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