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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MB16027401/2025-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03 [ 发布日期 ] 2025-01-08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9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bisha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shbspgs@163.com,传真:41419450。通讯地址: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4027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福宁泡沫制品锅炉技改项目

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同心村9组

重庆福宁泡沫制品有限公司

重庆桑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技改项目将现有的1台2t/h燃煤蒸汽锅炉更换为一台4t/h燃天然气蒸汽锅炉,同时新增1台4t/a燃生物质锅炉作为应急锅炉,项目的锅炉总产能由2t/h增加到4t/h(燃生物质锅炉作为应急锅炉,项目产能以燃气锅炉的最高产能为准,即4t/h),锅炉用途及运行的总时间不变(300d/a,8h/d),锅炉使用以燃气锅炉为主,燃气锅炉至少将提供年度所需蒸汽量的90%,对发泡工段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治理后有组织排放,将生产废水引入生化池处置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建成后不新增产能,技改后产能仍为年产泡沫包装30万套/a。

(1)废水

项目产生的软化处理浓水、锅炉排污水和生活污水一起通过厂区生化池处理达标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河边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进入璧南河。

(2)废气

锅炉废气:燃气锅炉废气收集后引至15m高1#排气筒排放;燃生物质锅炉废气收集后通过“旋风+脉冲布袋+脱硫脱硝”进行处理,然后后引至35m高3#排气筒排放。

发泡废气:废气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进行处理,处理后引至15m高2#排气筒排放。

成型废气:采用蒸汽成型,由于工艺特殊且车间属于高温高湿环境,无法密闭,无废气收集条件,于车间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风机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为了降低拟建项目营运期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影响,应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要求通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同时采取合理的平面布局来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炉灰外售给砖瓦建材或有机肥企业处理;脱硫渣外运作为水泥制造材料;除尘器废渣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合格品和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点,定期交废品公司回收;废树脂由软水制备厂家定期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和粘油废棉纱、手套统一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收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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