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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MB16027401/2025-0007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10 [ 发布日期 ] 2025-02-11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2月10日—2025年2月14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bisha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shbspgs@163.com,传真:41419450。通讯地址: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4027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旁路灰水洗除氯项目

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环科博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1套旁路灰水洗除氯生产线,包括水洗脱盐系统、蒸发结晶系统及附属设施等,形成旁路灰处置能力7750 t/a(25 t/d),氯化钾副产品达到相关产品标准后外售给相关企业使用;另外,对企业现用的混合材、缓凝剂及外加剂种类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以利于企业的正常生产运行,也便于后续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管。

废气:旁路灰从储灰仓输送至接收仓过程中,会产生粉尘,粉尘通过接收仓顶部管道直接连接至“仓顶除尘器”处理,风机风量设计为1000 m3/h,接收仓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 m的排气筒排放。

盐酸储罐位于盐酸储罐间,产生的呼吸废气经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废水:拟建项目建成后,产生的蒸发冷凝水回用于逆流漂洗工序,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工程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固废:废包装物经收集后入窑焚烧处置;水洗灰渣、滤渣收集后优先作为混合材进行利用,利用不完的则入窑处置;离心废液返回水洗液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不外排;旁路灰接收仓除尘器收集下来的除尘灰返回接收仓后进行水洗提盐;废矿物油、废油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最终入窑焚烧处置或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本项目对现有员工进行调配,不新增人员,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现有生活垃圾收集后入窑处置,停窑时交环卫部门处置。

噪声:采用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

地下水:根据项目特点,项目池体、储罐均为离地设置,水洗脱盐系统、蒸发结晶系统地面为重点防渗地面,铺设HDPE膜。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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