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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MB16027401/2025-0007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10 [ 发布日期 ] 2025-02-11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2月10日—2025年2月14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bisha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shbspgs@163.com,传真:41419450。通讯地址: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4027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新能源汽车配件热处理扩建项目(重新报批)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东林大道219号(重庆市璧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重庆丰东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重庆贵泉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丰东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元在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东林大道219号建设“新能源汽车配件热处理扩建项目(重新报批)。主要为现有的1条热处理生产线新购置真空氮化炉及配套真空回火炉1套,箱式氮化炉1台、连续氮化炉1台,推杆式连续炉1台,1t多用炉及配套回火炉4套,清洗机和真空清洗机5套,抛丸机6台,并将原有的5台0.6t装载量和1台0.8t装载量的多用炉更换为6台1.5t装载量的多用炉等其他辅助设备。建成后全年热处理汽车配件18000t/a。其中长轴类5700t/a、齿轮类10500t/a、其他配件1800t/a。

扩建后全厂劳动定员99人(现有项目66人,新增33人),年工作320天,实行三班制,每班8h,厂区无食宿。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2.0%。

1、废气

扩建项目废气主要包括连续炉废气、RX气体发生器废气、多用炉废气、抛丸粉尘、氮化炉废气及碳氢清洗剂废气。

连续炉(1#)废气:现有连续炉(1#)产生的渗碳废气均经设备自带的明火燃烧装置点燃后经集气罩收集;渗碳淬火废气先经点火烧嘴燃烧后再经工业油烟净化器(2#)处理;与加热天然气燃烧废气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RX气体发生器废气:现有及新增的RX气体发生器产生的废气均经设备自带的明火燃烧装置点燃后经集气罩收集与加热天然气燃烧废气由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

多用炉废气:现有及新增的连续炉产生的碳氮共渗废气均分别经设备自带的明火燃烧装置点燃后经集气罩收集;现有及新增的多用炉产生的碳氮共渗淬火废气先经点火烧嘴燃烧后再经工业油烟净化器(1#)处理;处理后与设备天然气加热废气由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

抛丸废气:现有及新增的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连续炉(2#、3#)废气:现有(2#)及新增(3#)的连续炉产生的渗碳废气均分别经设备自带的明火燃烧装置点燃后经集气罩收集;现有及新增的多用炉产生的渗碳淬火废气先经点火烧嘴燃烧后再经工业油烟净化器(3#)处理;处理后与设备天然气加热废气由1根15m排气筒(DA004)排放。

氮化炉废气:现有氮化炉产生的渗氮废气均经设备自带的明火燃烧装置点燃后经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5)排放。

碳氢清洗剂废气:真空清洗机其碳氢清洗剂经真空冷凝后回用,少量不凝气经设备逸出在车间无组织排放,经通风换气排出厂房外。

2、废水

扩建项目生产废水依托现有工程已有生产废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废水收集池+混凝沉淀+气浮+市政管网,生产废水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与生活废水一并依托园区生化池进一步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经市政管网进入璧山高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体标准(COD、BOD、氨氮、总磷)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余指标)后排入璧南河。

3、噪声

选择低噪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噪,加强设备维护。

4、固废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交回收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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