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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MB16027401/2025-0019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23 [ 发布日期 ] 2025-04-23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捷瑞宇)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4月23日—2025年4月28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bisha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shbspgs@163.com,传真:41419450。通讯地址: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4027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计算机零部件、汽车配件加工及喷水性漆生产线建设项目

重庆市璧山区铝山路151号2 号厂房3楼

重庆捷瑞宇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飞扬测控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租赁厂房面积约1021平方米,计划新建2条水性喷漆生产线,购置压延机2台、打孔机1台、水性漆在线往复喷涂设备2套、水性漆人工喷涂设备2套、烘干设备2套等生产设施及配套辅助设施,预计建成后达到年加工计算机零部件 300万件、汽车配件100万件。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调漆废气、喷漆废气、烘漆废气、天然气废气。项目喷漆废气收集后先经水帘处理再经全密闭集气管道收集后再与经收集的调漆废气、烘漆废气、天然气废气一起经楼顶1套“水帘净化装置+干燥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对环境影响不大。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经厂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后再通过市政污水管网送璧山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Ⅳ类水体标准(COD、BOD、氨氮、SS)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余指标)后排入璧南河。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拟建项目采取的主要噪声控制措施是减振、隔声和建筑布局等,达到控制噪声的目的。根据预测,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影响分析

废金属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废漆桶、废机油、废油桶经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生活垃圾袋装收集交市政部门定期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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