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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MB16027401/2025-0025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06 [ 发布日期 ] 2025-06-06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万锦)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6月6日—2025年6月12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bisha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shbspgs@163.com,传真:41419450。通讯地址: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4027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万锦报废汽车回收迁建项目

万锦报废汽车回收迁建项目

重庆万锦汽车有限公司

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拟建2条报废汽车拆解生产线(1条大中型燃油汽车拆解线、1条小型汽车拆解线),其中小型电动汽车预处理后共用大中型燃油拆解线进一步拆解。拆解报废汽车约为20000辆/年,其中大型燃油汽车2000辆/年、中型燃油汽车3000辆/年、小型燃油汽车10000辆/年、小型电动汽车5000辆/年。

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投资比例0.18%。

1、废气:废油液抽取废气和危废贮存库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水、车间员工洗手水,废水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设施(隔油+调节+气浮+SBR,处理规模为3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璧山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配套生化池(处理规模50m3/d)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璧山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厂处理。

3、固体废物:按照危险废物性状分别设置1个固态危险废物贮存库、1个液态危险废物贮存库和1个废铅蓄电池贮存库,应采取“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六防措施。位于厂房南侧。固态危险废物贮存库:占地面积32m2,用于暂存固态危险废物,最大储量为3t,固体废物分区堆放,废物堆叠高度约1m,采用桶装,50kg/桶,桶高约1m。分区堆放设置围堰。

液态危险废物贮存库:占地面积20m2,存放液体危险废物,最大储量为3t,采用密封桶收集,30kg/桶。设置有导流沟和收集井。废铅蓄电池贮存库:面积为20m2,铅蓄电池的贮存区的地面应做防酸、防腐、防渗及硬化处理。使用耐酸的专用容器收集,收集装置下方设置托盘。

4、噪声:生产设备均位于厂房内,产噪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减振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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