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MB16027401/2025-00256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6-11 | [ 发布日期 ] | 2025-06-11 |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奥方)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6月11日—2025年6月17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bisha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shbspgs@163.com,传真:41419450。通讯地址: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4027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奥方汽车零部件二期项目 |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新立路33号 |
重庆奥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重庆宏拓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扩建购买原厂临近地块(宗地编号为BS24-1G-023号)7830.07平方米,新建1栋2#生产厂房1F、1栋仓库楼5F、1栋办公楼6F及1栋4#设备房1F,总建筑面积9376.9平方米,购置新的注塑机58台、包覆线3条、1套喷漆设备等,新增239万件/a汽车零部件,扩建后全厂年产汽车车灯135万套、汽车塑料件300万件、汽车零部件239万件。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占总投资的2%。 |
废气:1#注塑生产线(共20台)注塑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套“过滤棉+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4)排放。2#注塑生产线(共20台)注塑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套“过滤棉+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5)排放。3#注塑生产线(其中8台使用ABS;10台使用PP)注塑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套“过滤棉+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6)排放。涂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1#危废暂存库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m排气筒(DA007)排放。喷漆房负压收集,流平固化一体隧道两端设置集气罩收集,喷漆、流平、烘干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8)排放。食堂废气收集后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废水:食堂废水经1#隔油池处理,地面清洁废水经2#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经自建2#生化池(设计处理量为5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COD、氨氮、总磷、BOD5)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准Ⅳ类水体标准)后排入璧南河。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置于室内独立空间,合理布局,设备安装时进行基础减振,定期检修和保养设备。 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由回收处理单位;危险废物暂存于1#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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