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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MB16027401/2025-0027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01 [ 发布日期 ] 2025-07-01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荣亮)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7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bisha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shbspgs@163.com,传真:41419450。通讯地址: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4027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荣亮烟花爆竹仓库建设项目

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朝阳村4组

重庆市荣亮烟花爆竹燃放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总占地面积19373.38m2,新建3栋1.3级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及1栋1.3级烟花爆竹回收仓库,配套建设1间消防泵房、1座消防水池,1座无人值守的门卫室,用于储存C、D级烟花爆竹类产品;烟花爆竹产品年最大仓储量6.5万件(计算药量65.0t),年周转成品烟花爆竹量19.5万。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8万元,占比5.4%。

1、废气:项目通过加强运输车辆的检查维护管理,规定检验合格的车辆才能上路,并保证厂区道路通畅,减少汽车怠速滞留,加强厂区绿化,进一步减轻车辆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同期规划建设的璧山公司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施用,不外排;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产生。

3、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集中送至指定的垃圾堆放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过期、变质或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性质很不稳定,容易发生自爆,不在仓库内储存,即时交由公安部门组织销毁、处置。

4、噪声:严格控制装卸货操作时间,避免在中午午休及夜间装卸货,并且规范操作。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减少鸣笛,同时保持出入口及周边道路通畅,减少车辆在区域路段的停留时间,减少突发性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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