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MB16027401/2025-00316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7-28 | [ 发布日期 ] | 2025-07-28 |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丰准)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1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bisha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shbspgs@163.com,传真:41419450。通讯地址: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4027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重庆市丰准科技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制造项目 |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钨山路73号附3号 |
重庆市丰准科技有限公司 |
中壹建安(重庆)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2条冲压生产线、1条焊接生产线,购置冲压机17台、焊机2台、攻牙机7台等其他辅助设备,预计建成后达到汽车底座配件产品年产200万件,年产值5000万。 |
①废气 机加油雾、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均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降低项目生产过程排放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因此,采取上述环境空气治理措施是可行的。 ②废水 项目营运期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员工生活污水经经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COD、BOD5、氨氮、总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体标准)后排入璧南河。 ③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为了减少高噪声设备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本项目对设备采用基础减振、隔振等治理措施。经降噪措施治理后,本项目营运期间各厂界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故本项目采取以上环保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小。 ④固废 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废物:本项目营运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和废模具,项目设有1个不合格产品存放区和1个一般固废暂存间,其中不合格产品暂存于不合格产品存放区(面积约6m2),定期交原厂家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及废模具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面积约4m2),废边角料定期交原厂家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及废模具定期外销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本项目设置一个面积约36m2的危险废物贮存点,用于暂存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⑤环境风险 拟建项目风险评价为简要分析。针对环境风险源采取了有效的防范措施,在采取上述环境风险管理及防范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其风险水平可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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