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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MB16027401/2025-0033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5-08-06 [ 发布日期 ] 2025-08-07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三秋禾)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8月6日—2025年8月12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bisha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shbspgs@163.com,传真:41419450。通讯地址: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4027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重庆三秋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0万件

摩托车配件制造项目

璧山区青杠街道龙青路59号

重庆三秋禾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泓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租用重庆市霞艺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龙青路59号的二楼,建筑面积2645.57m2,外购喷枪、热风炉等设备,设摩托车配件喷涂线2条。拟建项目建成后将形成摩托车配件制品350万件/年的生产能力。

1、废气:喷涂废气:两条线喷漆、流平固化采用整体抽风,烘干采用送新风,一起经一套“水帘湿式漆雾净化+高分子过滤盒+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废气处理装置位于2F楼顶,两条线总风量为30000m3/h;打磨废气:产生量较小,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除尘废气:除尘柜顶部设置过滤棉,过滤后无组织排放;抛光废气:产生量较小,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危废贮存库废气:设置一套抽风装置,将废气引入喷涂废气处理设施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2、废水:洗手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洗枪废水回用于调漆;水帘湿式漆雾净化废水经一体化生产废水处理站(2F楼顶)预处理,工艺为芬顿氧化+混凝+沉淀,处理能力为12m3/d;生活污水、洗手废水与一体化生产废水处理站废水一并经生化池(处理规模100m3/d,工艺为水解酸化)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再由青杠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COD、BOD5、NH3-N、TP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其余污染物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璧南河。

3、固体废物:新建一个危废贮存库,位于2F厂房东南侧,面积约30m2,危险废物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用于存放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新建一间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2F厂房东南侧,面积约10m2,用于存放不合格品、未沾染危化品和危险废物的包装物等;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合理布局以及建筑隔声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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