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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766P/2024-000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15 [ 发布日期 ] 2024-08-15

重庆市璧山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定稿)

璧山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璧山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重庆市璧山区统计局

璧山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312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渝府发〔20184号)要求,我区进行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12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精心部署下,经过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区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璧山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方案设计、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组织领导有力

20186月,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张献强同志担任组长的璧山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由28个部门组成。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区各乡镇、街道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201911日至430日,全区800多名基层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采用科学方法

按照确保质量、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依法普查、共享成果的原则,璧山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经普办)借鉴历次普查经验,切实加强顶层设计,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制定了《璧山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为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在方法运用上,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分别设置了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和部门普查表。

四、创新普查方式

为减轻调查对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这次普查积极应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门参与程度。在清查和普查阶段,积极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收集、整理了25个部门的单位名录信息,通过比对、合并生成底册信息。全面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扩大联网直报单位范围,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处理效率。

五、强化执法监督

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通过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普查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普查工作中造假作假责任追究到位。各级普查机构主动公开普查工作过程,对外公布普查工作咨询电话和普查违法行为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调查登记期间,各级统计执法部门与普查办公室联合组成执法检查组,组织开展了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通过强有力的执法监督,维护了我区经济普查工作秩序。

六、确保数据质量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总体来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1509个,与2013年第三次全区经济普查相比,增长87.3%;从业人员25.43万人,增长7.0%;产业活动单位12622个,增长64.3%;个体经营户48293个。


璧山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璧山区统计局

璧山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312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1509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区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5365个,增长87.3%;产业活动单位12622个,增加4943个,增长64.4%;个体经营户48293个(详见表2-1)。

2-1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11509

100

企业法人

10556

91.7

机关、事业法人

330

2.9

社会团体

142

1.2

其他法人

481

4.2

二、产业活动单位

12622

100

第二产业

3856

30.5

第三产业

8766

69.5

三、个体经营户

48293

100

第二产业

3296

6.8

第三产业

44978

93.1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338个,占29.0%;制造业3282个,占28.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64个,占8.4%。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5466个,占52.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484个,占15.5%;住宿和餐饮业5405个,占11.2%(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

比重(%)

数量()

比重(%)

合 计

11509

100

48293

100

采矿业

14

0.1

3

0.0

制造业

3282

28.5

2981

6.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8

0.2

2

0.0

建筑业

461

4.0

310

0.6

批发和零售业

3338

29.0

25466

52.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39

3.0

7484

15.5

住宿和餐饮业

360

3.1

5405

11.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35

2.1

115

0.2

金融业

27

0.2

房地产业

439

3.8

23

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64

8.4

818

1.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61

2.3

73

0.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2

0.5

9

0.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66

3.2

3653

7.6

教育

385

3.4

200

0.4

卫生和社会工作

105

0.9

332

0.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81

2.4

1400

2.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31

4.6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全区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10556个,比2013年末增加5400个,增长104.7%。其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2%。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2%,私营企业占90.8%(详见表2-3)。

表2-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万个)

比重(%

合 计

10556

100.0

内资企业

10511

99.6

国有企业

19

0.2

集体企业

40

0.4

股份合作企业

19

0.2

联营企业

7

0.1

有限责任公司

768

7.3

股份有限公司

72

0.6

私营企业

9586

90.8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2

0.2

外商投资企业

23

0.2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5.43万人,比2013年末增加1.66万人,增长7.0%,其中女性从业人员9.6万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6.84万人,减少2.41万人,下降12.5%;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8.56万人,增加2.89万人,增长51.0%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3.42万人,占52.8%;建筑业3.32万人,占13.1%;批发和零售业2.00万人,占7.5%

表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254253

95960

采矿业

223

88

制造业

344

6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34172

51763

建筑业

684

250

批发和零售业

33195

536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8995

8897

住宿和餐饮业

5973

136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301

2096

金融业

1043

378

房地产业

926

51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484

355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3569

493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719

1216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814

342

教育

2350

1272

卫生和社会工作

8637

536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515

313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781

861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53.68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35.4%,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64.6%。不含金融业的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211.71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36.3%,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63.7%

2018年,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569.6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70.3%,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29.7%(详见表2-5)。

表2-5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453.68

1211.71

1569.69

采矿业

1.61

0.33

1.65

制造业

692.74

381.77

952.7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9.65

5.64

6.38

建筑业

154.39

52.50

142.07

批发和零售业

67.09

24.83

200.6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9.83

6.92

20.68

住宿和餐饮业

5.95

1.46

11.9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30

0.94

6.87

房地产业

492.22

419.83

146.7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2.24

28.40

30.49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5.10

9.29

12.1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58.42

200.02

22.8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19

0.96

4.16

教育

38.68

13.29

4.03

卫生和社会工作

38.68

16.77

3.4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2.27

24.53

2.6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18.97

24.14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按国务院经普办要求,金融业数据合计暂不发布,故法人单位合计不含金融业。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璧山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重庆市璧山区统计局

璧山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312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工业和建筑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3324个,比2013年末增长42.2%;从业人员135200人,比2013年末下降16.8%。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3293个,占99.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0个,占0.3%;外商投资企业21个,占0.6%。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7个,占全部企业的0.2%;集体企业14个,占0.4%;私营企业2988个,占89.9%。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1.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4%,外商投资企业占4.5%。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2.1%,集体企业占0.1%,私营企业占74.8%(详见表3-1)。

表3-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324

135200

内资企业

3293

123636

国有企业

7

2892

集体企业

14

124

股份合作企业

14

427

联营企业

1

45

有限责任公司

243

15502

股份有限公司

25

3481

私营企业

2988

101157

其他企业

1

8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0

5444

外商投资企业

21

6120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14个,制造业3260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50个,分别占0.4%、98.1%和1.5%。在工业行业大类中,汽车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4.6%、9.5%和8.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0.3%,制造业占98.7%,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1.0%。在工业行业大类中,汽车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3.9%、14.1%和13.8%(详见表3-2)。

表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324

135200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2

39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

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

0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0

0

非金属矿采选业

12

305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0

0

其他采矿业

0

0

农副食品加工业

51

1677

食品制造业

65

1289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24

814

烟草制品业

0

0

纺织业

38

438

纺织服装、服饰业

46

538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271

18644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52

749

家具制造业

73

1153

造纸和纸制品业

54

1051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80

7161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9

205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4

29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48

964

医药制造业

15

254

化学纤维制造业

2

2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82

8908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15

3699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8

121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2

259

金属制品业

226

5543

通用设备制造业

286

11816

专用设备制造业

315

5198

汽车制造业

485

32333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60

6883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84

3567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75

19110

仪器仪表制造业

38

892

其他制造业

10

50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3

21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9

146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8

684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6

175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6

48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13.9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62.7%。负债合计387.7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60.76亿元(详见表3-3)。

表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亿元)

(亿元)

(亿元)

合 计

713.98

387.74

960.7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25

0.01

0.26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1.36

0.32

1.39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其他采矿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6.09

3.66

12.40

食品制造业

4.36

1.17

5.58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5.80

1.13

5.98

烟草制品业

纺织业

1.32

0.43

2.33

纺织服装、服饰业

1.02

0.29

1.96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27.29

11.62

139.31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03

0.66

2.52

家具制造业

5.45

2.33

5.42

造纸和纸制品业

3.22

1.25

4.28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7.40

13.69

44.01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0.28

0.09

0.73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0.18

0.10

0.14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6.35

3.76

8.74

医药制造业

0.92

0.40

1.75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8.51

13.89

62.34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5.58

22.15

35.26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50

0.13

2.48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81

0.29

8.71

金属制品业

16.36

9.20

38.28

通用设备制造业

14.92

5.66

41.24

专用设备制造业

19.13

8.26

34.60

汽车制造业

321.35

172.72

295.29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42.23

40.78

47.20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4.31

20.46

35.5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84.67

46.72

113.14

仪器仪表制造业

2.24

0.75

2.80

其他制造业

0.09

0.02

0.09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0.05

0.02

0.06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29

0.12

0.51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0.21

0.03

0.07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82

2.40

3.49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4.62

3.23

2.82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461个,从业人员33195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52%和78.2%。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460个,占99.8%。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0.22%,私营企业占88.04%。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2.49%,私营企业占80.15%(详见表3-4)。

表3-4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461

33195

内资企业

460

33195

国有企业

1

825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51

5703

股份有限公司

3

61

私营企业

405

26606

其他内资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1

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14.1%,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4.5%,建筑安装业占10.4%,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61%。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78.5%,土木工程建筑业占4%,建筑安装业占2.5%,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5%(详见表3-5)。

表3-5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61

33195

房屋建筑业

65

26070

土木工程建筑业

67

1314

建筑安装业

48

816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281

499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4.3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85.92%。负债合计52.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2.07亿元(详见表3-6)。

表3-6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54.39

52.50

142.07

房屋建筑业

43.63

20.98

106.78

土木工程建筑业

90.03

26.63

4.18

建筑安装业

4.23

0.79

8.7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16.50

4.10

22.41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璧山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重庆市璧山区统计局

璧山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312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3338个,从业人员18995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22.4%和85.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25.2%,零售业占74.8%。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39%,零售业占61%(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4.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5.2%(详见表4-2)。

表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3338

18995

批发业

842

7399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59

56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88

1085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68

50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8

116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4

256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297

2268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81

1403

贸易经纪与代理

14

72

其他批发业

103

1137

零售业

2496

11596

综合零售

232

95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277

1035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417

2589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00

335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98

459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223

1559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332

1442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463

1916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354

1308

表4-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338

18995

内资企业

3332

17990

国有企业

3

82

集体企业

16

136

股份合作企业

4

30

联营企业

3

11

有限责任公司

215

2290

股份有限公司

17

136

私营企业

3046

15162

其他企业

28

143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

17

外商投资企业

4

98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7.0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40.5%。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24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4.85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12.8%和173.4%。负债合计24.8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0.60亿元(详见表4-3)。

表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67.09

24.83

200.60

批发业

32.24

12.22

98.10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4.19

0.94

3.3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3.55

1.36

15.17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32

0.21

3.83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0.42

0.16

1.41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58

0.99

4.31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0.48

4.10

46.45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7.94

3.79

13.63

贸易经纪与代理

0.17

0.02

0.58

其他批发业

2.58

0.64

9.35

零售业

34.85

12.62

102.50

综合零售

2.89

0.60

6.01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2.82

0.63

10.97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6.38

1.76

17.8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0.90

0.25

2.64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60

0.71

4.06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8.21

5.29

19.22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3.59

1.04

10.43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5.09

1.68

19.37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3.38

0.65

11.98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339个,从业人员597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23.8%和77.9%(详见表4-4)。

表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39

5973

道路运输业

279

4668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7

153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23

360

邮政业

20

79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8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92.0%。负债合计6.9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68亿元(详见表4-5)。

表4-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9.83

6.92

20.68

道路运输业

15.22

5.29

16.37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0.37

0.07

0.73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2.99

1.24

1.20

邮政业

1.24

0.32

2.37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360个,从业人员330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7.9%和-9.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9.7%,餐饮业占90.3%。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16.2%,餐饮业占83.8%(详见表4-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详见表4-7)。

表4-6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60

3301

住宿业

35

536

旅游饭店

24

482

一般旅馆

9

38

民宿服务

1

4

其他住宿业

1

12

餐饮业

325

2765

正餐服务

295

2615

快餐服务

6

44

饮料及冷饮服务

7

23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3

31

其他餐饮业

14

52

表4-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60

3301

内资企业

359

3298

国有企业

2

20

集体企业

0

0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1

10

有限责任公司

18

229

股份有限公司

4

31

私营企业

332

2997

其他企业

2

11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

3

外商投资企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9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1.1%。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5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40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6.4%和39.4%。负债合计1.46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11.97亿元(详见表4-8)。

表4-8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59542.4

14638.9

119727.3

住宿业

15532.9

6408.6

16977.0

旅游饭店

14600.3

6290.8

15206.3

一般旅馆

599.8

117.9

1744.9

民宿服务

5.9

25.8

其他住宿业

327.0

餐饮业

44009.5

8230.3

102750.3

正餐服务

4252.9

7961.1

98650.6

快餐服务

225.4

71.3

861.2

饮料及冷饮服务

231.3

61.4

594.2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487.7

21.3

1381.6

其他餐饮业

522.1

115.2

1262.6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35个,从业人员104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12.1%和655.8%(详见表4-9)。

表4-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35

1043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5

22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43

198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87

823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4%,外商投资企业占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详见表4-10)。

表4-10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35

1043

内资企业

234

1043

国有企业

0

0

集体企业

0

0

股份合作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0

0

股份有限公司

16

29

私营企业

3

24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15

99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37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24.0%。负债合计5.0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87亿元(详见表4-11)。

表4-1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10.37

5.01

6.87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8.09

4.08

4.68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0.13

0.03

0.37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15

0.91

1.82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439个,比2013年末增长119.5%。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81个,物业管理企业103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29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5.2%、157.5%和189.9%。

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9484人,比2013年末增长150.8%。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816人,物业管理企业2720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68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10.2%、235.0%和205.8%(详见表4-12)。

表4-1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439

9484

房地产开发经营

81

4816

物业管理

103

2720

房地产中介服务

229

1688

房地产租赁经营

12

121

其他房地产业

14

13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492.2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05.7%。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81.50亿元,物业管理企业1.63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52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09.9%,246.9%和529.2%。负债合计419.8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6.72亿元(详见表4-13)。

表4-1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92.22

419.83

146.72

房地产开发经营

481.50

414.88

135.67

物业管理

1.63

0.62

3.59

房地产中介服务

2.52

0.45

6.25

房地产租赁经营

5.89

3.85

0.66

其他房地产业

0.68

0.03

0.55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957个,从业人员13545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89.1%和92.6%。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25.3%,商务服务业占74.7%。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9.9%,商务服务业占80.1%(详见表4-14)。

表4-1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957

13545

租赁业

242

2691

商务服务业

715

10854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详见表4-15)。

表4-1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957

13545

内资企业

957

13545

国有企业

5

9

集体企业

4

13

股份合作企业

1

3

联营企业

1

0

有限责任公司

56

1287

股份有限公司

4

14

私营企业

869

12113

其他企业

17

106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2.24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85.9%。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44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0.80亿元。负债合计28.4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49亿元。(详见表4-16)。

表4-1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92.24

28.40

30.49

租赁业

11.44

3.70

10.25

商务服务业

80.80

24.70

20.24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1


璧山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重庆市璧山区统计局

璧山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312

根据第四次全区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261个,从业人员3719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25个,从业人员340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47.3%和30.1%(详见表5-1)。

表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25

3403

研究和试验发展

18

172

专业技术服务业

123

2818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84

413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详见表5-2)。

表5-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25

3403

内资企业

225

3403

国有企业

0

0

集体企业

2

15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21

466

股份有限公司

1

2

私营企业

200

2920

其他企业

1

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4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09.7%。负债合计9.2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11亿元(详见表5-3)。

表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4.40

9.26

12.11

研究和实验发展

0.44

0.10

0.56

专业技术服务业

13.35

9.08

10.30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0.61

0.09

1.24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62个,从业人员814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48%、下降37.6%。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0个,从业人员0人,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100%和1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58.42亿元,比2013年(1.31亿)末增长501.6%。负债合计200.0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83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元,比2013年下降100%。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元。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65个,从业人员233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96.7%和83.4%(详见表5-4)。

表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365

2338

居民服务业

198

1397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111

631

其他服务业

56

310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详见表5-5)。

表5-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365

2338

内资企业

365

2338

国有企业

0

0

集体企业

2

3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17

114

股份有限公司

0

0

私营企业

343

2209

其他企业

3

12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1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622.9%。负债合计0.9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16亿元(详见表5-6)。

表5-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18

0.96

4.16

居民服务业

2.26

0.79

2.31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0.75

0.15

1.54

其他服务业

0.18

0.02

0.31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教育法人单位384个,从业人员8455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82.0%和26.2%。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16个,从业人员5728人,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31.4%和9.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25亿元,比2013年增长3218.3%。负债合计11.9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3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0.43亿元,比2013年增长86.1%。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2.49亿元。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105个,从业人员4515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7.9%和65.9%。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8个,比2013年末下降46.5%,从业人员2938人,增长16.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98亿元,比2013年增长3418.8%。负债合计2.9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41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32.70亿元,比2013年增长120.3%。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2.86亿元。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281个,从业人员178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62.6%和84.2%。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53个,从业人员155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77.6%和196.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1.83亿元,比2013年增长6531.4%。负债合计24.5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7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44亿元,比2013年下降8.1%。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58亿元。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区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531个,比2013年末下降5.7%,从业人员1.05万人,下降7.8%。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88.34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璧山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基本情况

重庆市璧山区统计局

璧山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312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部分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年末,全区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42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2.8%。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31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73.8%;新能源汽车产业4个,占9.5%;新材料产业2个,占4.8%。

二、高技术制造业

2018年末,全区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47个,比2013年末增长123.8%。

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1.9亿元。

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17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3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19.7%。

三、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18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62个,比2013年增长710%,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46.8%。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3942人年,比2013年增长975.3%。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16.25亿元,比2013年增长247.2%;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2.0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分行业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详见表6-1。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94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332件,分别比2013年增长265.8%和395.5%;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35.3%,比2013年提高9.2个百分点。

表6-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

R&D经费支出

(万元)

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

合 计

162457.3

2.02

采矿业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制造业

162457.3

2.02

农副食品加工业

食品制造业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04

0.21

烟草制品业

纺织业

纺织服装、服饰业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604.8

0.05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39.4

0.48

家具制造业

415

1.59

造纸和纸制品业

426.5

2.05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8213.4

2.33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678.6

2.46

医药制造业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9147.1

1.9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874.4

0.3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30.1

0.16

金属制品业

3223.8

1.13

通用设备制造业

3034.9

1.13

专用设备制造业

2410.9

1.05

汽车制造业

89242.9

3.26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8545.5

2.26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5144.7

4.82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8897.6

1.86

仪器仪表制造业

323.7

2.92

其他制造业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四、文化及相关产业

2018年末,全区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1190个,比2013年末增长129.7%;从业人员14956人;资产总计132.39亿元。

2018年末,全区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1106个,从业人员14500人,资产总计131.8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0.99亿元。

2018年末,全区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84个,从业人员456人,资产总计0.54亿元,全年支出(费用)0.78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3]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4]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5]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6]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7]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璧山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分区域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重庆市璧山区统计局

璧山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312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分区域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璧泉街道办事处4311个,占7.5%;璧城街道办事处3229个,占28.1%;青杠街道办事处1435个,占12.5%

表7-1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法人单位数

产业活动单位数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11509

100.0

12622

100.0

璧城街道办事处

3229

28.1

3505

27.8

璧泉街道办事处

4315

37.5

4666

37.0

青杠街道办事处

1435

12.5

1560

12.4

来凤街道办事处

419

3.6

460

3.7

丁家街道办事处

663

5.8

744

5.9

大路街道办事处

403

3.5

458

3.6

八塘镇

134

1.2

158

1.3

七塘镇

99

0.9

111

0.9

河边镇

175

1.5

199

1.6

福禄镇

70

0.6

80

0.6

大兴镇

222

1.9

254

2.0

正兴镇

133

1.2

158

1.3

广普镇

79

0.7

97

0.8

三合镇

42

0.4

52

0.4

健龙镇

88

0.8

98

0.8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璧泉街道办事处12.02万人,占比47.3%;璧城街道办事处4.95万人,占比19.5%;青杠街道办事处4.05万人,占比15.9%

表7-2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数(个)

其中:女性

254253

95960

璧城街道办事处

49491

18292

璧泉街道办事处

120190

45261

青杠街道办事处

40542

15542

来凤街道办事处

5899

2577

丁家街道办事处

12488

5169

大路街道办事处

6927

2576

八塘镇

2517

1003

七塘镇

1956

769

河边镇

2215

724

福禄镇

1493

380

大兴镇

3609

1454

正兴镇

2626

765

广普镇

861

387

三合镇

478

172

健龙镇

2524

833

注释:

[1]表中分镇街单位、从业人员数据不包含金融、铁路等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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