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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635U/2024-0031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28 [ 发布日期 ] 2024-08-28

重庆市璧山区统计局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区统计调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

2、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区级统计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3、管理和指导镇街、部门统计工作。协助镇街管理统计办负责人,依法组织对镇街和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4、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情区力普查方案。

5、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

6、组织实施全区一、二、三产业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

7、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并组织实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基本统计信息;加强对全区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全区统计信息共享平台。

8、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组织实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开展统计决策咨询服务,参与对镇街、区级部门和企业的考核评价工作。

9、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和统计工作合作交流。

10、负责全区专兼职统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全区统计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等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统计局设内设机构5个,即:办公室、综合核算科、工业能源统计科、建设投资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下属事业单位3个,即:重庆市璧山区社会经济调查队(参公)、重庆市璧山区普查中心、重庆市璧山区统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619.57万元,支出总计1619.5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5.30万元,增长40.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和支付2022年、2023年企业统计台账补助经费。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619.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5.51万元,增长40.3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和支付2022年、2023年企业统计台账补助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9.57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619.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5.30万元,增长40.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和支付2022年、2023年企业统计台账补助经费。其中:基本支出1036.49万元,占64.00%;项目支出583.08万元,占36.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19.57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65.30万元,增长40.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和支付2022年、2023年企业统计台账补助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4.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0.35万元,增长34.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和支付2022年、2023年企业统计台账补助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89万元,增长7.38%。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支付2022年企业统计台账补助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4.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0.14万元,增长34.6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和支付2022年、2023年企业统计台账补助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89万元,增长7.38%。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支付2022年企业统计台账补助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4.18万元,占83.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6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支付2022年企业统计台账补助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1.03万元,占9.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5万元,下降0.74%,主要原因是调离2人,退休2人。

(3)卫生健康支出55.36万元,占3.5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5万元,下降3.40%,主要原因是调离2人,退休2人。

(4)住房保障支出53.84万元,占3.4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72万元,下降13.94%,主要原因是调离2人,退休2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6.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3.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66万元,增长3.22%,主要原因是公务员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83.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1万元,增长5.3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65.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1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支付智慧璧山实时人口空间信息系统倾斜摄影建模及咨询设计费和落实稳企惠企政策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成效评估工作经费。本年支出65.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1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支付智慧璧山实时人口空间信息系统倾斜摄影建模及咨询设计费和落实稳企惠企政策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成效评估工作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0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2万元,下降58.3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尽量减少了不必要的公务接待,也没有出国(境)任务。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4万元,增长22.16%,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维修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连续两年未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未购置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连续两年都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99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统计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1万元,下降14.5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尽量减少了不必要的公务出行。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9万元,增长30.00%,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维修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1.09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1万元,下降82.7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尽量减少了不必要的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6万元,增长5.83%,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接待费用稍微增加,但是未出现超标准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1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6.6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9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连续两年都没有举办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万元,增长537.0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受疫情影响,部分培训会由线下改为线上培训,因线下培训效果更佳,故今年改回线下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0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31万元,增长5.3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采购。

  1.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 单位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0个一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583.08万元。(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朱思嘉  023-41669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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