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当好“四大员”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一是当好就业创业政策的“学习员”。通过多种方式,提升干部职工政策理论水平,解决在就业创业等业务中遇到的棘手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正规有序开展。
二是当好就业创业的“宣传员”。大力宣传就业创业政策,积极接待前来咨询的服务对象,现场解答退役军人关心的创业补贴、就业技能培训、小额贷款等政策疑问。积极了解和联系有招工需求的企业,通过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QQ群、微信群发布招聘信息,及时将第一手资料送到退役军人手中。
三是当好就业创业的“服务员”。根据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现状,有针对性地进行帮助,组织想提升就业能力的退役军人,参加市军培中心和各类院校的技能培训和学历提升;把部分有技术特长的退役军人推荐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对部分有创业发展愿望的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政策支撑和思路指导,通过“三管齐下”的方式,解决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门槛”的问题。
四是当好移交安置工作的 “裁判员”。一方面严格落实安置政策,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总体要求,做好退役军人“阳光安置”;另一方面发挥监督作用,做好退役军人移交报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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