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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MB158268XL/2021-000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文化旅游委
[ 成文日期 ] 2020-07-31 [ 发布日期 ] 2021-05-07

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挂图作战 任务(问题)清单》的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挂图作战

任务(问题)清单》的通知


各镇街文化服务中心,区文化执法支队,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的通知》(渝安办〔2020〕42号)和《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挂图作战任务(问题)清单》(渝文旅发〔2020〕123号)的通知精神,扎实推进全区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防控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结合璧山区文化旅游行业实际,经我委充分酝酿,研究制定《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挂图作战任务(问题)清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总结目标

    未来3年璧山区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基础设施持续改观,无较大以上安全故事发生,确保文化旅游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我委成立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委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委领导、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产业发展科处,具体负责资料收集整理、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各单位要对应成立工作专班,各司其职、强力推进。

    三、科学研判,梳理细化任务清单

    各镇文化服务中心、委属各单位、各经营单位要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参照《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挂图作战任务(问题)清单》,结合本区域、本单位实际,加强安全形势研判,突出重点,梳理细化任务清单,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挂图作战任务(问题)清单》,形成挂图作战“一张表”,实现问题隐患和整治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二合一。任务(问题)清单于2020年8月30日前报区文化旅游委。

    四、挂图作战,落细落实整治任务

    各单位要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工作主线,围绕任务(问题)清单,全面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排查,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攻坚力度,严格重大隐患整治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实施“五落实”,对单整改、按图作战,不断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坚决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加强督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机关各科室、各镇文化服务中心、委属各单位、各经营单位按照“周动态、月小结、季报告、年总结”工作要求,每周一、每月20日、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向区文化旅游委产业发展科报送安全整治挂图作战工作推进情况,每年12月20日前报工作总结,并做好开展此项工作的文件、总结等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区文化旅游委将根据信息报送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强化工作绩效问效,务实推动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推进缓慢的单位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挂图作战任务(问题)清单

          

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0年7月31日


(联系人:唐明星,联系电话:41424514,电子邮箱:605358955@qq.com)


附件

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

行动挂图作战任务(问题)清单



专题/专项

主要任务

具体工作

工作要求及计划时间进度

工作措施

责任人

责任科室/单位

月度工作情况

备 注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一)开展“学、看、讲、谈”活动

1.组织集中观看学习专题片

(1)2020年9月前,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和“重庆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解读视频。

机关集中学习

殷朝阳

综合科


区应急局提供视频资料

2.组织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2)2020年12月前,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授课,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党组中心组学习

李佳敏

综合科



(3)组织科室、镇街文化服务中心和企事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2022年12月前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集中培训

殷朝阳

产业发展科



3.组织宣讲活动

(4)组织宣讲活动,2020年12月前领导干部带头讲,2021年6月前邀请专家学者深入讲,2021年12月前组织一线工作者互动讲。

采取集中培训、分组讨论等方式进行

殷朝阳

综合科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4.组织大讨论活动

(5)2020年12月前,纳入各支部学习内容,组织学习讨论。组织开展大讨论活动,谈认识、谈感受、谈如何贯彻落实,让安全发展理念入脑入心。

全委各支部组织学习讨论

李佳敏

综合科



(二)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活动

5.加强新闻宣传报道

(6)2020年8月前,在政府公众信息网站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排部署及贯彻落实情况、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

开通专栏,定期更新

殷朝阳

综合科



6.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7)2020年8月前组织人员,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璧山行”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

下发通知,持续推进

殷朝阳

委机关各科室、区文化执法支队、各镇街文化服务中心



(8)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2020年8月前,组织全区文化旅游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培训;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组织集中培训,督促文化旅游企业加强教育培训并持续推进

殷朝阳

产业发展科、区文化执法支队、各镇街文化服务中心





(9)2022年12月前,组织人员参加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主题的网络知识答题、演讲比赛、美术书法大赛、安全文艺创作大赛等活动。

2022年底前根据上级通知,抓好人员预选、参赛工作

殷朝阳

产业发展科、公共服务科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二)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活动

7.开展安全公益宣传

(10)2020年9月起,利用体育场馆中心、图书馆、文化馆LED,通过镇街应急广播(村村通)等平台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

持续推进

殷朝阳

广电科、体育场馆中心、图书馆、文化馆、各镇文化服务中心


区应急局提供公益广告素材

8.开展安全警示教育

(11)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约谈和警示教育。

持续推进

殷朝阳

委机关相关科室、区文化执法支队、各镇街文化服务中心



(三)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9.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

(12)2022年12月前,认真落实《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

召开党组会、办公会学习传达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工作,并持续推进

李佳敏

综合科



10.消除监管盲区

(13)2020年8月前,组建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12月前细化安全生产职责,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

按照“三定”方案、“三个必须”、“一岗双责”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并持续推进

委领导、相关各科室负责人

产业发展科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三)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4)每年在节假日、重大活动、汛期等重要时段,开展疫情防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以及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气象灾害、内部安全等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风险隐患巡查检查,值班值守,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

定期和不定期组织联合检查、明查暗访等

委各分管领导

委机关各科室、区文化执法支队、各镇街文化服务中心



(四)有效防范安全风险

11.坚持源头治理

(15)2020年12月前,配合区应急局推动《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

提供相关资料,抓好《规划》落实

殷朝阳

产业发展科



12.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16)持续推进文化旅游企业、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安全风险的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按“一岗双责”分工督促企业(单位)工作落实,配合相关企业主管部门抓好工作落实

委各分管领导、相关各科室负责人

委机关相关科室、区文化执法支队、各镇街文化服务中心



13.依靠信息化提升监管能力

(17)推进“渝云景安”“文旅游口袋云”建设,2022年12月前,完成A级旅游景区和部分重点景区视频接入、完成A级旅游景区和文博院馆接入,提升安全生产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依靠信息化技术,整合文化旅游安全信息资源,提高监管效能

殷朝阳

旅游科



(五)进一步夯实安全监管基层基础

14.提升监管干部能力素质。

(18)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到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科学选拔人才,搞好在职教育培训

何中政

区文化执法支队





(19)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分级分类精准执法。

执法队伍加强自查自纠、自我监管,加强执法队伍培训

何中政

委机关相关科室、区文化执法支队、各镇街文化服务中心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5.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0)持续督导文化旅游企业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为重点构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按照“一岗双责”分工,督导企业(单位)自查自纠

殷朝阳

严国锋

委机关相关科室、区文化执法支队、各镇街文化服务中心



(21)明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企业安全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一线岗位员工安全生产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明确所有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

按“一岗双责”分工督导企业(单位)落实



(七)夯实企业安全标准化基础

16.分类分级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22)2022年12月前,规上企业标准化达标,其他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重点岗位达标。

按“一岗双责”分工督导企业(单位)落实


区应急局指导

(八)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17.强化各项保障工作

(23)强化组织保障、投入保障、能力保障、技术保障。

按“一岗双责”分工督导企业(单位)落实

殷朝阳

严国锋

委机关相关科室、区文化执法支队、各镇街文化服务中心



(九)建立企业风险隐患控制体系

18.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隐患排查制度

(24)督导企业,落实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制度,严格落实“日周月”排查制度,建立风险“一图一表一库”。

按“一岗双责”分工督导企业(单位)落实



19.严格落实治理措施

(25)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十)健全企业安全社会治理体系

20.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诚信等制度

(26)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

按“一岗双责”分工督导企业(单位)落实


殷朝阳

严国锋

委机关相关科室、区文化执法支队、各镇街文化服务中心


区发展改革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指导

21.加强安全保险建设

(27)充分发挥安责险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殷朝阳

委机关相关科室、区文化执法支队、各镇街文化服务中心



三、消防安全整治专项

(十一)深入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22.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28)逐年落实《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计划(2020—2022年)》,全面实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委各分管领导

产业发展科、区文化执法支队、各镇街文化服务中心


区消防救援支队指导

(十二)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23.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

(29)2020年12月前,配合区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

按“一岗双责”分工配合消防部门抓好落实


区消防救援支队指导

(30)2021年12月前,配合区消防救援支队,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内部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


(31)配合区消防救援支队,持续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及时整改消除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

殷朝阳

产业发燕科



(32)2022年12月前,配合区消防救援支队,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

按“一岗双责”分工配合消防部门抓好落实

殷朝阳

产业发燕科



(十三)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24.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

(33)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应急预案和日常管理、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内容,持续组织开展针对性消防专项治理。

殷朝阳

委机关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区文化执法支队、各镇街文化服务中心



(34)组织对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0年8月印发通知,动员部署工作;2020年12月底企事业单位完成问题隐患自查,2021年1-6月组织集中排查,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力争2022年12月前基本整改完毕。

按“一岗双责”分工配合消防部门抓好落实

委各分管领导

委机关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区文化执法支队、各镇街文化服务中心


区消防救援支队指导

(十三)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25.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

(35)对文物建筑集中开展排查整治,提升消防安全防范能力。2020年8月,印发通知,动员部署工作;2020年12月底完成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2021年至2022年开展文物消防安全火灾隐患整治、消防设施建设、培训演练。

按“一岗双责”分工配合消防部门抓好落实

洪军

公服科、区文化执法支队、文物管理所、各镇街文化服务中心


区消防救援支队指导

26.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36)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

按“一岗双责”分工配合消防部门抓好落实

殷朝阳

产业发展科



(十四)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27.提升消防宣传社会化水平

(37)把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文化下乡、走基层活动,支持鼓励文化艺术界人士参与创作消防文化作品。

开展文化下乡、走基层活动,发动艺术家创作文化作品

洪军

公服科、文化馆、各镇街文化服务中心


区消防救援支队指导

四、道路运输专项

(十五)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28.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38)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发生重大责任安全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强化联合惩戒和失信制约,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对客运经营中失信行为纳入文化旅游行业信用管理,限制从事旅游包车业务

严国锋

产业发展科、旅游科、区文化执法支队


区发展改革委指导

(十六)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29.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


(39)全面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切实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水平。

①要求旅行社选用正规的汽车公司和具备资质的驾驶人,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指导旅行社加强导游、领队的安全教育,在行程中,提醒司机安全驾驶,提醒游客安全乘车

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依法查处旅游包车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由区交通局、区公安局、区应急局指导

(40)建立健全旅游客运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管平台信息共享,开放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查询服务,实现“正规社”“正规导”“正规车”市场格局。

严国锋

产业发展科、旅游科、区文化执法支队



(41)加大对旅行社包车行为的监督力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车。



四、道路运输专项

(42)加大对旅行社包车行为的监督力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车。



(十六)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43)督促旅行社将租车合同、租车企业证照、租车趟次合同、所租车辆行驶证、线路包车牌、驾驶员信息等六项内容纳入团队档案管理,并依托旅游团队信息系统对六项内容进行报备。

严国锋

产业发展科、旅游科、区文化执法支队


(44)大力推动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强化旅游团组及车辆异地监管。

配合相关部门落实


区公安局、区交通局指导

(45)加强网络包车监管,严查违法包车、违规租赁、非法载客等行为。

配合相关部门落实


区交通局指导

五、交通运输(民航、铁路、水上、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专项

(十七)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

30.开展水上涉客运输安全治理

(46)强化封闭水域涉客运输安全监管,严禁旅游水上涉客运输企业及船舶超经营范围经营。

配合相关部门落实,严查其超范围经营行为

殷朝阳

旅游科


区交通局指导

六、建设安全专项

(十八)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将安全韧性和安全发展落实到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

31.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47)涉及文化旅游工程建设项目在规划选址环节,充分考虑城市安全韧性和城市安全发展影响,强化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合理选择项目位置,避免项目建设和地质灾害等条件恶劣区域间相互恶性影响。

配合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加强对涉及文化旅游工程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指导

殷朝阳

综合科、公共服务科、体育科、旅游科



(十九)全面排查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整治隐患

32.严格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

(48)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按照“一栋一档”原则,逐一建档造册,并对排查结果实行信息化台账管理,建立建筑安全隐患问题清单。

配合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开展工作。

洪军

公共服务科



33.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和监测责任

(49)实施隐患整治清单化管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加快推进隐患治理,逐一标明隐患治理责任人,确保责任清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整改到位。隐患消除前要采用“人防+技防”措施,落实监测人员和监测设备,开展智能化监控与预警,强化风险管控。

配合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开展工作。

洪军

公共服务科



34.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

(50)督促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重要围护结构构件。



七、城市运行专项

(二十)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35.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51)2021年12月前,突出城市运行安全重点薄弱环节和部位,围绕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A级旅游景区,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清单化,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

按“一岗双责”分工配合区应急局、市城市管理局抓好落实,配合企业主管部门抓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






(二十一)强化城市运行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36.强化城市运行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52)2021年12月前,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实现政府预案与部门预案、企业预案有效衔接,强化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能力建设。






八、城乡接合部中小微企业专项

(二十二)严格淘汰性关闭,改善生产安全基本面

37.依法依规推动关停退出

(53)2020年12月前,结合城乡接合部产业和风险特点,明确城乡接合部企业关停退出清单。对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四山”等禁建区范围内、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使用“两违”建筑从事生产经营,属于淘汰类以及安全、环保、健康等方面通过不达标企业,依法实施关停并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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