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专题学习
为进一步提升我局执法人员安全生产诚信体系理论知识能力水平,11月13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专题学习会。我局50余人参加了学习。
《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方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各执法科室在开展执法检查时要做好宣贯工作,提高企业主动杜绝失信行为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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