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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MB1665071K/2025-000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06 [ 发布日期 ] 2025-06-06

2025年行政处罚公示(五)

2025年行政处罚公示(五)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宋国亮 / / 璧山)应急罚〔2025〕大队5号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 国亮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于2025年1月1日向张旭销售爆竹通过微信转账收入2260元,剩余多种型号的爆竹184件零30板/根。 宋国亮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予以行政处罚。 对宋国亮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并没收违法所得贰仟贰佰陆拾元整及非法经营的184件零30板/根烟花爆竹的行政处罚。 2025/5/22 2025/11/22 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 11500227MB166507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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