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MB1665071K/2025-0003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应急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7-08 | [ 发布日期 ] | 2025-07-08 |
2025年行政处罚公示(九)
2025年行政处罚公示(九) | ||||||||||||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吴敏 | / | / | (璧山)应急罚〔2025〕事故2-1号 |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 | 吴敏作为重庆驰宇机电维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生产安全第一责任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履行职责不到位。 | 重庆驰宇机电维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生产安全第一责任人吴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应当予以行政处罚。 | 对吴敏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贰佰元(19200元)整的行政处罚。 | 7/2/2025 | 1/2/2026 | 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 | 11500227MB1665071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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