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MB1665071K/2025-00001 | [ 发文字号 ] | 璧山应急发〔2025〕1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应急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1-13 | [ 发布日期 ] | 2025-01-13 |
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建立安全、规范、稳定、有序的烟花爆竹经营秩序,遏制非法经营活动,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重庆市璧山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3日
(联系人:黄定华,联系电话:023-41425648)
重庆市璧山区2025年春节期间
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旺季经营安全监管,建立安全规范的经营秩序,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规章,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布点规划
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综合考虑我区经济发展水平、人口数量、市场需求、消费能力、现有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有意向经营人员情况、安全管理现状等因素,2025年春节期间,在璧城街道、璧泉街道(禁放区域外),采用搭棚的形式布设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下称临时点)总计80家,经营期限为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2月4日。按照“控制总量、方便群众”的原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点位。
其他镇街不布设临时点。
二、安全要求
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等法律规章,临时点安全要求如下:
(一)布点基本要求
1. 临时点搭建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材料,棚的两侧及后侧应密实围护。
2. 临时点应选择在消防车辆可以顺畅到达的区域,与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集贸市场、文物古迹、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图书馆、危险品生产、储存及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边缘间距不得小于100m。与其他临时点的间距不得小于80m,禁止连片、联合经营。
3. 临时点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m2,且不应大于50m2。
(二)现场基本要求
1. 严禁使用明火和有强热辐射的采暖设备。
2. 配备至少2具5公斤及以上的干粉灭火器,在便于取用的位置配备1个消防水桶,保持水桶满水状态。
3. 张贴清晰、醒目的易燃易爆、严禁烟火、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安全警示标志。
4. 电气线路应穿钢管敷设,不应有明接头。
5. 采用普通电气设备时,应与烟花爆竹保持不小于1.2米的水平投影距离,禁止使用白炽灯、射灯等容易产生高温的灯具。
(三)经营基本要求
1. 临时点主要负责人年龄需满18岁,60岁以下(女性55岁以下),应依法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其他从业人员应经过相关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后上岗。
2. 临时点应依法获得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供销部门制发的烟花爆竹专营零售点标识、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
(四)其他未尽事宜应满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规定的安全条件。
三、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空白处填写联系方式并签名)
(二)申请人近期2寸白底彩照2张(照片背面填写名字及身份证号后4位)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受理(2025年1月17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请人向临时点所属街道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1. 璧城街道(受理时间:2025年1月17日9:30—12:00,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解放路44号,联系电话:023-41421246)
2. 璧泉街道(受理时间:2025年1月17日9:30-12:00,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金剑路208号,联系电话:023-41439339)
由属地街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经营资格及对应点位后,将《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初审合格汇总表》报给区应急管理局。
(二)培训考试(2025年1月18日—1月20日)
所有从业人员(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必须掌握烟花爆竹基本安全知识,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未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且考核不合格的,严禁从事(协助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对已确定经营资格但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未复训复审的申请人,由区应急管理局协调有关培训机构组织一期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班,培训考试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三)办理许可(2025年1月21日-1月23日)
为减少群众办事环节和跑动次数、精简申请材料、缩短办理时间,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社及保险公司安排专人入驻属地市场监管所,通过“一站式一件事”的方式为申请人办理临时点所需许可及条件。
1. 办理地点
(1)璧城街道市场监管所(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璧铜路183号附6号,联系电话:023-87383638)
(2)璧泉街道市场监管所(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红宇大道16号附35号,联系电话:023-87383650)
2.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30、14:00-18:00。
3. 已确定经营资格并培训考试合格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临时点属地的市场监管所,依次办理营业执照、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领取烟花爆竹专营零售点标识,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四)撤点回收(2025年2月5日)
临时点经营到期后,负责人应停止经营活动,自行拆除棚体,及时注销营业执照。剩余的烟花爆竹由专营公司按协议回收,统一储存,妥善保管。超期继续经营的,按无证非法经营依法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人员,广泛宣贯工作要求,做好政策解读、许可办理等服务工作,提升安全监管效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严格把关。各单位要严格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条件,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依法处罚直至吊销、撤销相关许可,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落实主体责任。临时点应当向合法的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产品,遵守安全管理规定,落实专人负责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应按照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规定的许可范围、时间和地点销售烟花爆竹,不得销售超标、违禁或非法的烟花爆竹,不得超期经营,不得异地经营。行政许可所需材料均不得涂改作假,由申请人对其真实性负责。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发证机关不予受理,申请人1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发证机关应当予以撤销,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四)依法追责。对因管理不善、工作不力、违规审批、隐瞒不报等引发事故的,依法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1. 璧城街道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位置
2. 璧泉街道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位置
3. 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初审合格汇总表4.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
附件1
璧城街道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位置
序号 |
临时点位置 |
1 |
璧城街道磨滩桥东桥头南侧1号电杆 |
2 |
璧城街道磨滩桥东桥头南侧3号电杆(靠近污水处理厂大门) |
3 |
璧城街道磨滩桥东桥头北侧3号电杆(小广场正中间) |
4 |
璧城街道磨滩桥东桥头北侧5号电杆 |
5 |
璧城街道磨滩桥东桥头北侧7号电杆 |
6 |
璧城街道磨滩桥东桥头北侧9号电杆 |
7 |
璧城街道磨滩桥东桥头北侧11号电杆 |
8 |
璧城街道磨滩桥东桥头北侧13号电杆 |
9 |
璧城街道磨滩桥东桥头北侧15号电杆 |
10 |
璧城街道磨滩桥东桥头北侧17号电杆 |
11 |
璧城街道磨滩桥东桥头北侧19号电杆 |
12 |
璧城街道磨滩桥东桥头北侧21号电杆 |
13 |
璧城街道西部动漫公园大门小广场正中间往北西侧11号电杆 |
14 |
璧城街道西部动漫公园大门小广场正中间往北西侧13号电杆 |
15 |
璧城街道西部动漫公园大门小广场正中间往北西侧15号电杆 |
16 |
璧城街道仁勇桥南桥头西侧电杆 |
17 |
璧城街道仁勇桥北桥头西侧电杆 |
18 |
璧城街道仁勇桥北桥头东侧3号电杆 |
19 |
璧城街道仁勇桥北桥头东侧5号电杆 |
20 |
璧城街道玉泉湖桥东桥头三叉路口往北东侧1号电杆 |
21 |
璧城街道玉泉湖桥东桥头三叉路口往北东侧3号电杆 |
22 |
璧城街道玉泉湖桥东桥头三叉路口往北东侧5号电杆 |
23 |
璧城街道玉泉湖桥东桥头三叉路口往北东侧7号电杆 |
24 |
璧城街道玉泉湖桥东桥头三叉路口往北东侧9号电杆 |
25 |
璧城街道玉泉湖桥东桥头三叉路口往西北侧2号电杆 |
26 |
璧城街道玉泉湖桥东桥头三叉路口往西南侧4号电杆 |
27 |
璧城街道玉泉湖桥西桥头北侧1号电杆 |
28 |
璧城街道玉泉湖桥西桥头往南东侧21号电杆 |
29 |
璧城街道玉泉湖桥西桥头往南东侧23号电杆 |
30 |
璧城街道玉泉湖桥西桥头往南东侧25号电杆 |
31 |
璧城街道玉泉湖桥西桥头往南东侧27号电杆 |
32 |
璧城街道玉泉湖桥西桥头往南东侧29号电杆 |
33 |
璧城街道玉泉湖桥西桥头往南东侧31号电杆 |
34 |
璧城街道玉泉湖桥西桥头往南东侧33号电杆 |
35 |
璧城街道玉泉湖桥西桥头往南东侧35号电杆 |
36 |
璧城街道玉泉湖桥西桥头往南东侧37号电杆 |
37 |
璧城街道跳蹬桥北桥头东侧电杆 |
38 |
璧城街道跳蹬桥南桥头东侧电杆 |
39 |
璧城街道跳蹬桥南桥头往南东侧3号电杆 |
40 |
璧城街道石凉桥北桥头西侧电杆 |
附件2
璧泉街道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位置
序号 |
临时点位置 |
1 |
璧泉街道御湖路059号路灯 |
2 |
璧泉街道御湖路87号路灯 |
3 |
璧泉街道御湖路100号路灯 |
4 |
璧泉街道御湖路106号路灯 |
5 |
璧泉街道御湖路115号路灯 |
6 |
璧泉街道御湖路127号路灯 |
7 |
璧泉街道御湖路145号路灯 |
8 |
璧泉街道御湖路153号路灯 |
9 |
璧泉街道御湖路163号路灯到161号路灯中间 |
10 |
璧泉街道御湖路173号路灯 |
11 |
璧泉街道御湖路193号路灯 |
12 |
璧泉街道御湖路201号路灯 |
13 |
璧泉街道御湖路211号路灯 |
14 |
璧泉街道御湖路219号路灯 |
15 |
璧泉街道御湖路227号路灯 |
16 |
璧泉街道御湖路235号路灯 |
17 |
璧泉街道御湖路243号路灯 |
18 |
璧泉街道御湖路251号路灯 |
19 |
璧泉街道御湖路259号路灯左 |
20 |
璧泉街道御湖路263号路灯 |
21 |
璧泉街道御湖路268号路灯 |
22 |
璧泉街道御湖路280号路灯 |
23 |
璧泉街道御湖二支路122号路灯 |
24 |
璧泉街道御湖二支路118号路灯 |
25 |
璧泉街道御湖二支路114号路灯 |
26 |
璧泉街道御湖二支路110号路灯 |
27 |
璧泉街道御湖二支路106号路灯 |
28 |
璧泉街道御湖二支路102号路灯 |
29 |
璧泉街道御湖二支路098号路灯 |
30 |
璧泉街道御湖二支路094号路灯 |
31 |
璧泉街道御湖二支路090号路灯 |
32 |
璧泉街道御湖二支路086号路灯 |
33 |
璧泉街道御湖二支路082号路灯 |
34 |
璧泉街道御湖二支路078号路灯 |
35 |
璧泉街道御湖二支路074号路灯 |
36 |
璧泉街道御湖二支路070号路灯 |
37 |
璧泉街道御湖二支路054号路灯 |
38 |
璧泉街道御湖二支路044号路灯到042号路灯中间 |
39 |
璧泉街道御湖二支路036号路灯 |
40 |
璧泉街道御湖二支路032号路灯 |
附件3
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初审合格汇总表
所属镇街: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地址 |
面积(㎡) |
核定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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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箱/XX千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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