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医保局“四优”举措力促集采惠民政策落地
集中带量采购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璧山区医保局为贯彻落实集采惠民政策,通过“四优”举措细化管理措施,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区内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扩面升级,推动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负担,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是“优化报量”。集采报量的精确度直接关系药企降价的意愿和幅度,影响以量换价的结果,医保局指导医疗机结合历史实际使用量、临床反馈、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准确合理确定采购需求量,提高报量与临床实际使用的匹配度,从粗暴简单的粗略估量优化为精确报量。
二是“优先使用”。指导医疗机构完善处方信息系统应用,为集采品种设置专属标识,在医生处方信息系统中设定优先推荐选用集中带量采购品种的程序,督促临床科室和医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和使用质优价廉的中选品种。
三是“优先支付”。区医保局将医保基金按年度约定采购金额的50%预付给医疗机构,在采购期第6个月末,预付剩余金额,督促医疗机构将预付金应优先用于集采品种的货款结算,促进中选企业资金回笼,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提升中选企业的积极性。
四是“优先奖励”。区医保局根据重庆市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实施意见对医疗机构进行考核,核定医疗机构结余留用金额,并划拨给各医疗机构,并指导医疗机构完善考核办法,根据考核结果分配结余留用资金,主要用于相关人员绩效,奖励按照诊疗规范合理用药、优先使用中选品种的医务人员。
截止到2023年6月,璧山区集采药品、耗材总额1.26亿元,集采药品耗材平均降幅54%,最高降幅达98%,实施集采以来,璧山区集采药品、耗材累计为患者节约2.27亿元。集采政策落地落实,让患者使用到价廉质优的集采药品和耗材,极大降低了患者的医疗负担,大幅提升了医疗保障的水平,切实惠及广大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