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MB1645396N/2023-00007 | [ 发文字号 ] | 璧医保发〔2023〕34号 |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医保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6-06 | [ 发布日期 ] | 2023-06-08 |
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2023年1季度医保基金运行情况 预警的通知
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和医保信息系统显示:全区部分医院2023年1季度医保统筹基金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部分医院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次均费用增幅明显,部分医院实际发生额远超年初预算额序时进度。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分别将医保统筹基金同期增幅达20%及以上的定点医院予以预警告知,请相关医院认真分析医保基金大幅增长原因,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总额控费管理要求,严格规范医疗行为,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并切实加强自查,对自查出的问题,即时整改,于每季度末对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和指标执行情况形成书面分析材料报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对总额控费不力、指标严重超标,造成医保基金明显超支的,将进行通报并严格按照总额清算方案考核。
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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