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50641/2023-00024 | [ 发文字号 ] | 福府发﹝2023﹞56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规划计划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福禄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3-06-13 | [ 发布日期 ] | 2023-06-14 |
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少年儿童校园和社会安全联防联控工作的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全镇少年儿童校园安全和社会安全防护工作,有效防控少年儿童在校园内发生踩踏、食物中毒、校舍火灾等事故及在校内群体活动、校外实践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积极防控少年儿童在校园外发生的溺水、交通、中毒、自然灾害、触电、垮塌等导致的意外事故,严密防控少年儿童自杀自残、欺凌、性侵、打架斗殴、个人极端、群体性事件、暴力恐怖等案事件,全面做好少年儿童校园和社会安全“三防”工作,有力保障少年儿童生命健康安全,维护百姓家庭幸福安宁,确保社会安全和谐稳定,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现制定我镇2022年少年儿童校园和社会安全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在镇党委、政府统筹下,建立少年儿童校园和社会安全联防联控工作组(以下简称:联防联控工作组),加强联防联控工作总体协调,由平安办、卫健办双牵头,党政办、民政办、经发办、建环中心、规划建设环保中心、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团委、妇联、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司法所、中小学等为成员单位。联防联控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卫健办,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卫健办负责教育的同志兼任。
联防联控工作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是: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少年儿童校园和社会安全防护工作的决策部署、领导的批示指示;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或主题活动;统筹协调重大问题和事项;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制度机制。
二、主要任务
通过加强各村(社区)、有关单位的联防联控工作,推动全镇少年儿童校园和社会安全防护工作的辖区属地责任、部门属事责任、学校教育责任、家庭监护责任、社会协同责任落地落实, 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实现隐患联排、风险联控、问题联治,重点做好“三防”工作。一是防意外,积极防控在校园外发生的溺水、交通、中毒、自然灾害、触电、垮塌等导致的意外事故;二是防事故,有效防控在校园内发生的踩踏、食物中毒、校舍火灾及校内群体活动、校外实践活动等导致的安全事故;三是防案事件,严密防控自杀自残、欺凌、性侵、打架斗殴、个人极端、群体性事件、暴力恐怖等涉校涉生案事件。
三、措施分工
(一)镇平安办牵头,统筹做好联合排查专项整治行动
聚焦少年儿童校园和社会安全“三防”工作, 9月-11月会同相关部门分别组织开展一次少年儿童校园和社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矛盾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标准、时限、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及时督查验收销号。
(二)镇社事办牵头,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
1. 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安全防护相关设施设备,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日周月”“三清三进”排查整治和验收销号工作。2. 围绕“三防”工作制作并按需更新适用不同年龄阶段的通用、专题安全警示教育片,督促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师生和家长集中观看,提升教育实效。3. 以“三防”工作为主题,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每学年开展不少于5次专题安全教育,学生离校期间,积极利用短信、微信、校园安全管理平台等,提醒监护人做好学生在校外期间的安全监护工作。4. 督促学校在9-11月持续开展预防溺水“十个一”宣传教育活动,让学生预防溺水“七不三要”牢记于心,实践于行,把防溺水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做到师生家长全覆盖,暑假期间每周一次家校沟通,督促家长落实防溺水等家庭监护责任。5. 联动镇派出所、镇道安办共同做好校车等交通安全监管工作。6. 督促各校落实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十条措施”,确保学生心理问题能得到及时发现、及时疏导、及时干预,确保学生心理疾病能得到及时的专业治疗。7. 严格审批学校大型活动和校外实践活动,并督导学校做好安全教育、监管和应急预案。
(三)镇党政办牵头,营造关爱保护少年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
1.根据寒暑假、雨季汛期、高温酷暑等不同时段防控重点和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少年儿童安全防护宣传和警示教育,提升和强化家庭、公众和社会守护少年儿童安全的责任共同体意识;2.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在联合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策划开展以“三防”工作为主题的网上、网下集中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少年儿童校园和社会安全防护工作的浓厚氛围;3.在保护隐私前提下,将依法打击侵害少年儿童的典型案件适时向社会公布,形成有效震慑,注意挖掘和宣传少年儿童校园和社会防护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发出好声音、凝聚正能量,营造良好的少年儿童关爱保护氛围。
(四)镇派出所牵头,切实维护校园周边良好治安秩序
1.滚动排查突出治安问题,有针对性开展校园周边和社会治安专项打击整治工作;2.结合工作实际,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镇域、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巡防,探索建立“少年儿童110报警专线”,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在学生上学、放学的重点时段和重点学校周边主要路口落实见警察、见警灯、见警车的“三见”措施,确保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秩序良好;3.每月与辖镇学校对接1次,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依法查处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依法查处打击裹挟、诱惑、强迫学生参与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案(事)件;4.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类重点人员和暴恐危安类人员排查,逐一登记建档,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有针对性地做好日常管控,严防现实危害;5.会同镇道安办、镇建环中心等科室对交通事故高发路段,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在易发路段设立警示标志和减速设施;6.会同镇社事办加强校车管理,完善档案建设,加强对校车驾驶员的审核和管理,取缔“三无”车辆,严禁校车超员载人;7.选派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民警兼任学校法治辅导员,加强对法治辅导员的系统培训和考核。
(五)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落实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属事责任,做好气象预警信息的发布和科普工作
1.对中高风险的河道水域、水利设施、水利工程,督促指导村(社区)等相关单位加强日常管理,完善警示标识,安排安全巡逻巡查,配备必要的防(救)护设施设备,对危险水域有条件的务必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值班室或镇派出所视频监控系统;2.在雨季汛期、夏季酷暑、暑假、双休等重点时段,督促水利设施管护人员加强实地安全巡逻巡查的密度和强度,发现少年儿童下水游泳、戏水等危险行为应及时制止;3.对气象灾害易发、高发的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镇域加强监测预警,对可能对少年儿童造成伤害的气象灾害及时向社会、镇社事办和学校发布预警性提示;4.会同镇社事办加强对中小学校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科普教育,配合镇社事办加强学校气象防雷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学校做好防雷安全制度、防雷装置性能检测、雷电灾害宣传等工作,为学校重大雷电灾害或隐患的应急处置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
(六)镇建环中心牵头,落实建筑安全属事责任
1.对存在中高风险的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地,督促相关单位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强化施工现场封闭管理和巡查,针对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地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意外事故的高边坡、深基坑、起重吊装、施工临时用电等重点部位及仓库、围挡等临时设施及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并设立警示标牌;2.加强对在建学校工程建设施工安全和质量的监督管理,对已建成交付使用的学校建筑,配合镇社事办督促指导学校对校舍、楼梯护栏及其它教学、生活设施开展定期检验、及时维修和更新相关设施设备,加强对学校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加强对校舍等学校房屋安全检测的管理。
(七)镇道安办牵头,落实交通安全属事责任
1.对影响少年儿童安全涉及高速公路类的交通风险隐患,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及时开展整治工作;2.对非法营运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镇域,会同镇派出所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整治工作。
(八)镇民政办牵头,抓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1.对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的少年儿童,履行好收留抚养、临时监护、指定监护等工作职责,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加强被监护人的安全教育,提升安全防范意识;2.充分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积极引导、督促监护人履行好家庭监护责任,共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离校期间的关爱保护工作;3.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少年儿童校园和社会安全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教育和宣传活动,支持配合相关单位和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关爱活动,减少因监护缺位导致的安全风险。
(九)镇市场监管所牵头,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每学期会同镇社事办对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学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合镇社事办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进行抽查考核,指导学校做好师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2.将校园周边地镇作为监督检查重点,每学期对校门外路沿街200米范围内所有食品药品经营者开展不少于2次的检查,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易发、高发时段的重点镇域、部位,进一步加大检查频次;3.定期清理有害少年儿童安全和健康的食品、药品等,加大儿童玩具、学生文具、校服等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按相关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开展后处理工作,加强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
(十)镇卫健办牵头,做好心理健康和卫生防疫工作
1.对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少年儿童、监护人,纳入严重精神病患者入库监测和出入库管理,对出库的少年儿童开展定期回访、定期组织心理医生、咨询师等提供心理关爱服务;2.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对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培训提供技术支持;3.事故、案事件发生后,为少年儿童救治开辟“绿色”通道,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受侵害、伤害的少年儿童给予必要的心理危机干预,维护其心理健康;4.指导学校开展校园外食源性疾病预防教育,依法开展疫情相关防控处置工作。
(十一)镇应急办牵头,抓好自然灾害防控、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1.对影响少年儿童校园和社会安全的地质灾害,督促指导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开展防治工作;2.对地质灾害易发、高发的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镇域加强监测,发现可能危害少年儿童安全的,第一时间向镇社事办和学校发布预警性防护信息;3.为学校重大地质灾害或隐患的应急处置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指导学校开展校园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督促学校开展地灾安全应急演练,提升师生自救自护能力;4对影响少年儿童安全的生产安全类风险隐患,履行综合监管职能,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整改到位;5.对生产安全类中高风险的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镇域、重点场所,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落实属事和主体责任,加强巡查监管,增设临时性防护措施,完善技防、物防设施建设;6.加强学校安全生产、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协调督促教育部门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7.加强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发生涉及少年儿童的安全事故后,第一时间组织救援,积极参与和指导现场处置,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十二)镇文化服务中心牵头,抓好文化环境净化工作
1.对联合排查专项整治行动中排查出影响少年儿童安全的文化旅游类风险隐患,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整改到位;2.禁止在中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受理举报投诉,依法查处为未成年人提供上网服务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3.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及时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十三)各村(居)牵头,落实村(居)民委员会安全属地责任
1.把少年儿童校园和社会安全联防联控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部署;2.把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工作作为一个重要方面,纳入联防联控工作一并部署开展;3.将预防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纳入联防联控工作的重中之重;4.联动司法、公安等部门强化辖镇居民的未成年人监护人责任意识,强化居民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其他各成员单位按照自身职责和联防联控工作组的统筹部署开展工作。
四、保障机制
(一)会议会商制度。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组织召开联防联控工作组成员单位全体会议,对工作进行总结;根据防控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召开成员单位专项工作会议,对重点工作、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联防联控工作组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开展会商,分析研究联防联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议意见,提请成员单位专项工作会议研究、协调和解决。
(二)检查督导制度。每年组织开展两次联合督检工作,重点检查联防联控工作组年度、专项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联合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安全风险时空分布图和防控措施指南制定完善和执行落实情况,并将督检情况进行通报。根据防控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开展重点时段实地联合督检工作,重点检查安全风险时空分布图中高风险部位、区域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并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督办。
(三)问责考核制度。本方案印发实施后,凡出现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少年儿童的事故、案事件,联防联控工作组将列为重大事项进行专项督办,倒查属地、办站所中心和学校相关工作措施是否落实。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负责、措施不到位,导致事故、案事件发生的,联防联控工作组将提请有关事权单位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年终,按照儿童青少年校园和社会安全防护工作考核规则对各村社区进行考评,并纳入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内容。
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