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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565620653F/2021-00006 [ 发文字号 ] 来凤街道发〔2021〕7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来凤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1-03-05 [ 发布日期 ] 2021-03-17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来凤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来凤街道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办、 站、 所、 中心, 来凤派出所:
   来凤街道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来凤街道办事处

                                            202135


(此件公开发布)






来凤街道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进一步做好全国文明城区创建,营造城区良好交通秩序,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严管车辆乱停、乱行,渣土运输车、罐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清理长期占用停车资源的“僵尸车”,严查堵塞消防通道等乱堵行为,优化公交站点、线路,实现道路通行能力提升,交通资源有效利用,建立“政府主导、单位联动、规划调控、智能管理、市场调节”于一体的城区交通秩序管理体系。

二、组织领导

成立来凤街道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来凤街道办事处主任夏庆龙任组长,政法书记刘华、办事处副主任陈勇、副主任邱健、副主任陈兵、派出所教导员叶松任副组长,应急办、党政办、平安办、派出所、财政办、建管办、建环中心、社区事务中心、经发办、残联、市场监管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由应急办王强任主任,应急办张波、建管办曾飞、建环中心李达、派出所张杰任副主任。日常工作由应急办、建管办、建环中心、派出所各明确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三、职责分工

为统筹协调、指挥调度来凤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达到目标效果,政法书记刘华、副主任邱健、派出所教导员叶松、副主任陈勇分别牵头负责交通秩序整治、道路设施完善、公共停车场建设相关工作。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推进会,研究审议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各项工作,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

(一)综合整治办公室职责

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研究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督促检查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相关文件起草、工作联络、文件传递、信息汇总报送、资料汇总、督导等工作。应急办、建管办、建环中心、派出所各抽调1名取得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集中办公,专职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指挥、组织协调、督导推进和资料汇总等工作。

(二)单位职责

党政办:牵头持续开展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宣传工作,宣传报道整治效果,曝光典型违法案事例,确定专人针对不同时期阶段性整治成果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开展舆情导控工作,制定舆情处置预案;收集整理涉及整治工作舆情,每月底报综合整治办公室。

社区事务中心:配合开展整治宣传,组织社区干部、小组长、网格员、居民代表等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入户宣传、召开院坝会等方式,营造整治氛围,组织发动25名志愿者开展交通劝导工作;摸排社区不稳定因素。

派出所:牵头开展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牵头开展车辆乱行整治;配合开展车辆乱停、“僵尸车”整治、渣车通行整治;配合开展消防通道畅通整治;完善交通设施,推动智能交通建设。

建管办:牵头指导物业停车场(库)规范管理;必要时,牵头建设临时货车停车场。牵头开展非法营运查处工作。牵头开展公交优化工作。配合开展渣车、罐车乱行整治;配合开展消防通道畅通整治。

建环中心:牵头开展车辆乱停、“僵尸车”整治,渣车、罐车乱行整治;牵头对有停车条件人行道地面实施改造;配合开展消防通道畅通整治;配合开展车辆乱行整治;完善人行道停车设施建设,合理增设停车位。

应急办:开展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处理,开展渣车、罐车乱行整治;牵头开展消防通道畅通整治。

残联:牵头于202141日前完成残疾人三轮车载客摸底调查工作,对残疾人三轮车统一编号,建立直系亲属人员档案卡;配合开展残疾人非法营运查处工作。

经发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职工的宣传、教育。督查企业整治门前、厂内交通相关设施,确保门前、厂内车辆有序停放。

市场监管所:负责整治工作所涉价格收费有关监督检查;负责对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车销售点、企业进行查处。

平安办:牵头开展整治工作涉及相关群众信访接访工作。

财政办:负责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所涉经费统筹保障工作。

四、整治范围

来凤街道城市建成区

五、整治时间、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2021310日)。广泛开展线上线下、新闻类和社会面宣传造势,开展舆情导控,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建立联动协调、群众举报机制。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311日至1231日)。各单位协同配合,全力开展整治工作。边整治边总结,就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成效及时宣传,就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措施。

(三)巩固总结阶段(202211日以后)。继续保持集中整治阶段的整治力度,对前期整治成果进行巩固并维持,形成常态工作机制。

六、工作措施

(一)开展城区车辆乱停、乱堵整治。一是清理排查交通设施现状。要对停车资源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对通行资源丰富的道路增设停车泊位,有条件的改造道路通行条件;加快货车停车场、临时停车场、生态停车场建设改造;对人行道上允许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的完善相关标线、标识,对于妨碍行人通行、导致交通拥堵道路的停车泊位进行集中清理、及时撤除。二是开展联合执法。对各类违法停车行为,在停车位摆放凳子、物件,占道经营等影响正常停车、乱停乱放影响消防通道通行的行为予以处罚。三是加快建设智能交通平台及智慧停车系统。在违法停车行为多发、易发路段加装违停抓拍设施,建设智慧停车管理平台。

(二)开展车辆乱行、乱营整治。一是合理调整交通组织规划。二是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结合车辆乱行特点对城区交通基础设施开展全面排查清理,对排查出的问题综合采取增设信号设施、调整信号灯配时、增设中央隔离设施、完善标志标线、优化交通组织、增设自动抓拍系统等整治措施及时整改完善。三是开展严管严查。采取错时勤务、摩托车巡逻、分段包干等方式对重点路段、路口车辆乱行开展严查,重点针对不按规定靠右行驶、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强超强会、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遗洒飘散载运物、超速、随意调头、变道、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严查严处。四是强化联合执法。对不具有载客运营资质的各类车辆开展严查严处。五是开展志愿劝导。积极发动志愿者上路开展劝导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

(三)开展渣土、罐车运输车辆整治。一是强化准入机制。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联动协作机制,严格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准入条件。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运输市场退出机制,在资质审查备案、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和货运车辆通行证时,要建立定期通报机制。二是落实退出机制。要严格落实《璧山区建筑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璧山府办发〔201910号)关于建筑渣土运输黑名单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及时吊销其渣土运输证。三是加强联合执法。加强工地源头管理,严把工程运渣车辆、罐车审验关。通过联合执法等方式,以运渣车、罐车交通违法行为高发时段,以建设工地周边道路和许可行驶的线路为重点路段,借助科技手段,严查超载运输、无证运输、遮挡污损号牌、不按规定装载等违法行为。

(四)开展“僵尸车”整治。一是加强协作配合。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协作配合,以本次全国文明城区创建为契机,以停车秩序整治为助力,依法清理一批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或违规停放的“僵尸车”。二是细化分类处置。针对“僵尸车”形成的不同原因,采取电话、信函、拖移、公告报废等多种方式消除影响、责令限期接受处理。三是扩大整治成效。查扣一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盗抢机动车,引导和强制报废一批隐患车辆,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推进。按照重点任务分解,各牵头单位要主动对接配合单位,明确责任领导、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要建立定期协调机制,通过每月例会,定期研究、部署重点工作,解决整治困难,通报整治问题。

(二)组建专职队伍。要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增强综合执法效力。在交通执法队基础上,抽调派出所1人、建环中心2人、建管办1人,组建综合整治专兼职队伍。

(三)严格规范执法。各单位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引起负面舆情。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执行各项处置措施,对存在争议和群众反应强烈的要慎重执法。要加强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强化服从意识和法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

(四)加强信息报送。整治工作开展中,各科室要及时向综合整治办公室报送整治成效、存在问题、典型案例等信息。联系人:张波,联系电话:18008371336,邮箱:19664264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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