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重大民生信息

智能机器人形象
[ 索引号 ] 11500227565620653F/2023-00036 [ 发文字号 ] 来凤街道发〔2023〕30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来凤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3-06-13 [ 发布日期 ] 2023-06-15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来凤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来凤街道2023年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暨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凤街道发〔202330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来凤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来凤街道2023年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暨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切实做好秸秆焚烧整治工作,遏制露天焚烧秸秆现象,保护大气环境,维护生态安全。按照中央“三大攻坚战”战略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秸秆露天焚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璧农发﹝202331号)等要求,推进我街道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和秸秆综合利用,现将《来凤街道2023年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暨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社区)结合本方案,因地制宜开展工作。

特此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来凤街道办事处

                                                      2023613

来凤街道2023年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暨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秸秆焚烧整治工作,遏制露天焚烧秸秆现象,保护大气环境,维护生态安全。按照中央“三大攻坚战”战略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秸秆露天焚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璧农发﹝202331号)等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有效措施,积极控制秸秆露天焚烧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迅速行动,担当作为,依法开展全区秸秆露天禁烧管控及执法工作,助力打赢我区蓝天保卫战。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秸秆露天禁烧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查处违法行为,力争实现“零火点”的目标。

三、主要内容

(一)突出重点区域

各村(社区)要突出重点区域管控,全力抓好“沿山、沿公路、沿场镇、沿林区”等重点部位管控。要突出重点时段,在发生大风、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时,加密巡查,实行严防严控,确保实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块黑,不发生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目标。

(二)建立管控机制

建立“街道-村(社区)-组”三级网格化管理机制,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村(社区)和个人。各村(社区)要组织力量,加大关键时段、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的检查频次密度,结合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秸秆露天焚烧现象;按照责任分工,成立秸秆露天焚烧整治专项工作巡查组,让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发现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应查尽查,及时处罚。

(三)加大禁烧宣传

利用微信、QQ、电视、广播和横幅等媒介手段,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全覆盖宣传秸秆禁烧相关政策和内容,切实把禁烧秸秆的要求传递到农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强化警示教育,加大对露天焚烧秸秆案例的曝光,扩大宣传影响,提高震慑力。

(四)把握时间节点

露天焚烧秸秆现象主要集中在17:00-20:00和周末,各驻村组和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安排巡查人员,加大傍晚、周末和夜间巡查力度,有效制止秸秆露天焚烧的行为。

(五)强化督查检查

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以驻村组为单位成立巡查小组,加大村级巡查力度,在春夏季(2月-7月)每月不少于一次巡查,秋冬季(8月-次年1月)每周不少于1次巡查。将巡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六)加大执法力度

依据《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严格查处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边、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禁止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对初犯且后果危害不大的,责令改正,并批评教育;对不听劝阻继续焚烧的,或大面积、长时间焚烧的立案处罚;对焚烧塑料、橡胶、电子废物等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或在城市建成区、人口集中区域焚烧树叶、枯草、垃圾的,及时移送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等部门,做到凡烧必处置、处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来凤街道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农业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办、站、所、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来凤街道秸秆露天焚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分管农业副主任为办公室主任,农业服务中心主任为副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等工作,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事务。

(二)明确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完善网格化管理,各驻村组负责不定期巡查检查,各村(社区)负责日常检查工作,定期向办公室报告日常检查情况。

(三)严格督查考核

秸秆露天焚烧整治巡视巡查结果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秸秆露天焚烧火点集中、工作进展缓慢、禁烧措施不力的村(社区),视情况采取扣分处理。

各村(社区)要利用广播、横幅、宣传单等形式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根据作物秸秆实际,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指导,确保全街道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以孙河村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为基础,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堆沤还田。一是在水稻主产区推广机械化粉碎还田,主推稻-菜少免耕技术、稻-菌综合利用技术;二是推广玉米留桩还田、粉碎还田技术;三是推广小杂粮秸秆用作绿肥直接翻压还田,有条件的村要鼓励用作饲料或燃料;四是积极探索秸秆多样化利用,推进秸秆基料化、工业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