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565620653F/2024-00031 | [ 发文字号 ] | 来凤街道发〔2024〕14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来凤街道 | ||
[ 成文日期 ] | 2024-06-14 | [ 发布日期 ] | 2024-06-14 |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来凤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来凤街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板块、各岗位:
经过党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来凤街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来凤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30日
来凤街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防止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法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森林防灭火管理机制;遵循“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原则,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确保应急处置、反应快速、决策科学、措施精准,最大程度确保人员安全、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二、实施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反应快速,处置得当。
(二)分级响应,属地为主。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为核心的森林防灭火责任制。依据森林火灾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响应。
(三)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时,要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优先考虑救援人员安全,科学指挥、精准扑救、确保重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四)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五)森林防火135机制,1分钟查看报警信息由“一长三员”(即林长、监督员、指导员、护林员)及相关人员收到后1分钟查看,3分钟内核实火情,通过视频监控完成核实。如果不能准确核实,应立即通知就近的护林员和联防体等现场核实,并及时反馈核实情况,5分钟出动赶赴现场,在确保现场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建立“街道+村+组”三级森林防火宣传机制,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单、宣传栏、宣传牌等媒介,多形式、多方法、多举措加强宣传,坚决杜绝上坟烧纸、烧荒、炼地等野外用火,增强市民森林用火安全意识,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皆知,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队伍建设。护林队伍建设:建立村护林队伍,负责辖区内的日常巡查和看护,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要对重点林区野外用火专职进行看护,做好值班巡查工作。扑火队伍建设:成立街道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各村成立(10-15)人的森林防火抢险队,防火队员应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接到应急通知后,确保在30分钟内到达指定集合地点。在出现森林火情时,按照森林防火应急管理要求,做到组织、机具、通讯、车辆的落实。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集中管理、培训、演练,随时应对突发森林火灾。
(三)完善物资储备。应急管理岗应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台账,定期安排人员检查森林防火物资,对物资缺损、不足的,及时申请补充,确保出现突发情况时,储备物资供给正常,能发挥应有功能。
(四)严格火源管理。在森林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烧荒、炼地、焚烧枯枝杂草、野炊、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在进山入林的主要路口,设置防火永久性防火标志牌,各村将野外用火纳入“村规民约”,对违规用火者依法予以严惩,真正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五)实施分类管理。按照“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分类管理原则,对在森林防火期内,天气持续无雨,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春节、清明等重要时段,按照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启动管理;对“田边、路边、山边、果园边、公墓区”等重点区域,安排护林员,实行全天候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村和街道汇报;对“老、弱、病、残、痴、呆和未成年人”等重点人员,提前摸清底数,建立重点人员台账,明确监护人和村联系人。
(六)落实经费保障。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街道预算,全力做好人工、物资、日常管护、应急处置等工作保障。
四、加强组织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来凤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板块、岗位、派出所、卫生院和学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岗,分管应急和农业副主任为办公室主任(森林防火以农业农村岗为主,森林火灾救援以应急管理岗为主),应急管理岗和农业农村岗主任为副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等工作,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事务。
(二)强化职责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完善网格化管理,各驻村组负责不定期巡查检查,各村(社区)负责日常检查工作,定期向办公室报告日常检查情况。
综合协调岗:负责人员安排、车辆使用配备、后勤保障等工作。
财政管理岗:负责资金保障。
应急管理岗:负责组织开展扑火救火,应急演练,启动应急预案,物资储备和管理,应急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火灾事故的报告;通知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救援情况;落实上级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农业农村岗:负责制定和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拟定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组织日常卡点值守和巡查。
宣传统战岗:做好森林火灾舆情管控和新闻报道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应急管理岗:组织安排民兵参与森林防火应急演练和森林扑火救火等工作。
派出所:负责组织警力和干部对火灾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负责森林火情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处置工作。
卫生院:负责组织医生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学校:负责对本校学生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增强学生森林防火意识。
(三)强化督查巡查。建立督查巡查制度,实行不定时、不定期督查检查制度,街道纪工委将对各村值班人员和巡逻人员到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到岗的按街道干部职工制度进行处理。严格实行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凡措施不力,工作未落实,导致发生森林火灾,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