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5793Q/2025-0000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七塘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08 | [ 发布日期 ] | 2025-02-08 |
重庆市璧山区七塘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文明培育等事务工作,做好志愿者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文明实践工作。
2.负责理论宣讲、教育、体育、文化和旅游、科技与科普等方面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3.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七塘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内设机构0个。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07.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由于本单位是2025年新增设的预算单位,因此没有上年收入和支出的数据可比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07.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2.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8万元。由于本单位是2025年新增设的预算单位,因此没有上年收入和支出的数据可比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62万元,比2024年增加10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6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重庆市璧山区七塘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增加107.6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没有上年数据;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项目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务接待由主管部门统一接待,费用已由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本单位无需再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务用车由主管部门统一安排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已由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本单位无需再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新采购公务车的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未安排项目支出预算,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教育收费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单位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刘文兴 联系方式:023-41660321